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刚发了个新通知,把政策给改了。这回主要是想更好地满足大家的购房需求,也为了稳住本地的房地产市场。像装修房子、买车库这些事儿,现在都可以把公积金给提出来用了。调整内容挺多,比如鼓励大家卖掉旧房子换新房,多子女家庭买第二套房算首套利率,还放宽了装修、车库提取的条件。 具体来说有几个要点:第一是鼓励“卖旧换新”,如果你在省内把自己的房子卖掉,之后12个月内在同个县市区再买房申请贷款,那就按首套房的利率来算。第二是对多子女家庭的支持,同样是在买房地买第二套自住的房子贷款时,按首套房利率执行。第三是装修提取这块儿,只要在福州买了自住的房子还没满五年,并且拿到购房证明满6个月了,就能一次性把公积金提出来装修。这里有个数额限制,按1500元每平米来算,超过144平的按144平算。而且一家只能就一套房申请这个。第四是买车库(位)的提取规则也变了。只要买的是同一个小区、有独立产权的车库(位),并且三年内存缴了材料满6个月,就可以把买车位的钱从公积金里提出来。但提的总额不能超过实际花的钱。第五是关于代际互助购房的提取规定。要是父母、子女帮忙出钱给孩子在省内买房的话,得先把孩子和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先取出来凑首付。如果不够的话再去取父母、子女的账户余额。这次代际提取得在三年内一次性办齐。 还有就是放宽了建造、翻建、大修房子的提取条件。只要是在有效材料出来后三年内把这笔钱一次性申请提出来就行,总额不能超过实际花掉的总费用或者当期的实际支出。最后还特别提醒了一下关于婚姻存续期间的交易行为问题:要是夫妻双方在婚姻还存在的时候交易房子的话,是不支持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