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发布的终裁公告显示,欧方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蜡烛(Candles, Tapers and the like)继续适用反倾销措施,并对企业实行差异化税率:宁波旷世居家用品有限公司、宁波旷世智源工艺设计有限公司、安徽芬缘芳香科技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为56.7%;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税率为60.3%;其他合作企业税率为58.1%;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60.3%;涉案产品适用欧盟CN编码3406 00 00。欧方公布的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此前,欧盟委员会于2024年12月19日对对应的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贸易摩擦往往伴随全球化进程而出现。欧盟对华蜡烛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一方面反映了国际贸易中的利益博弈,另一方面也提示中国企业需要在开放竞争中持续提升能力。面对贸易壁垒,产业界既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也要以创新驱动和产业升级增强竞争力,推动从“制造”向“创造”转变,以更稳健的方式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并拓展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