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肇州县人民法院通过法官驿站成功调处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这个案例展现了基层法院创新纠纷解决机制、优化司法服务中的实际成效。 事件起于托古乡双利村一处自来水管道破裂。村民王某的房屋被冲毁,遭受重大经济损失,随后将自来水管道管理者杨某与村委会诉至法院。这类涉及公共设施、多方利益的纠纷往往复杂敏感,直接影响基层社会稳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展开调查。但调查中发现杨某行踪不明,成为推进案件的主要障碍。传统诉讼程序陷入困境,调解工作也随之停滞。这充分说明,基层地区仅靠法院单一力量往往难以有效解决问题,需要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形成合力。 面对困难,肇州县法院主动创新工作思路。法院启动联动协作机制,利用司法行政系统的协调优势。一上,法院联合乡政府利用基层行政资源,通过摸排工作成功锁定杨某行踪,消除了调解的前置障碍。另一方面,法院联合县司法局托古司法所成立调解专班,形成了"法院主导、司法行政参与、乡镇政府配合"的多元联动格局。 在各方协力推动下,杨某最终同意参与现场调解。承办法官在托古乡法官驿站组织王某、杨某、村委会三方进行深入沟通协商。法官驿站地理位置便利、群众认可度高、调解氛围融洽,为三方当事人提供了平等理性的对话空间。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三方最终达成协议,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这个案例反映了基层法院在推进司法为民、优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新实践。法官驿站不仅是法律服务的延伸,更是法院与基层社会的重要连接点。通过充分发挥驿站的平台作用,整合政府、司法行政等多方资源,既能提高调解效率,也能增进当事人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认同。这种做法对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
肇州县人民法院的探索证明,司法便民需要贴近群众需求的实践创新。法官驿站联动调解机制为基层矛盾化解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也为乡村振兴中的法治建设带来了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