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涛一审被判无期

2026年3月17日,李海涛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为无期徒刑。这个判决把被告人李海涛的受贿罪定为无期徒刑,并剥夺他的政治权利终身。除了这个判决外,法院还给李海涛没收了全部个人财产,并把追缴来的财物及孳息上缴国库。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这个判决给受贿金额特别巨大的人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失巨大的李海涛以严惩。早在2025年9月26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开审理了这起案子,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30余人也旁听了这次庭审。检察机关展示了相关证据后,被告人李海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和辩论。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在2003年到2023年间担任过多个职务的李海涛被指控通过利用这些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影响力来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法院查明李海涛利用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市长,大兴安岭地委书记等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5亿余元。值得一提的是他是黑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这次案件表明他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法庭对他从轻处罚考虑到了其受贿中有未遂情节、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犯罪事实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在2025年9月这个重要时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个案子后就在2026年3月17日给这个案子做出了判决。佳木斯市委、大兴安岭地委都是跟他有关联的机构。在2026年3月这次宣判中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给黑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还有黑龙江省委常委等多名高层人物带来了沉重打击。从这次事件中可以看出他利用自己在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位形成的影响力获得非法收益达人民币1.5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