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基层劳动关系治理遇到新情况。企业与职工的利益诉求更加多元,劳动争议类型也增多,过去以事后处置为主的方式难以满足现实需要。济宁市在深入调研基层实际的基础上,推出系统性制度创新,通过建立规范化的公共服务站点体系,探索劳动关系治理的新路径。 在站点建设上,《工作指引》遵循“统筹规划、相对统一、集成服务、便民高效”原则,科学确定服务站点布局。指引明确优先在企业集中、交通便利、公共配套完善的区域设置站点,可依托现有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建设,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单独设立,兼顾规范性与灵活性,避免“一刀切”。同时,指引对服务窗口、劳动争议调解室等功能区域作出明确要求,并强调统一标识指引、公开办事指南,方便职工和企业快速找到服务、按流程办理。 人员队伍是公共服务的重要支撑。《工作指引》要求合理配备劳动关系协调员、集体协商指导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工会法律监督员等专业力量,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站点一般不少于三人,兼顾专业需求与基层承载能力。指引还鼓励吸纳党员、工会成员、职工代表等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形成专兼结合、分层协同的人员结构。为提升服务能力,指引建立常态化培训制度,帮助工作人员及时掌握法律政策变化与一线需求。 服务职能是站点运行的核心内容。《工作指引》梳理了九大类服务职能,涵盖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劳动合同指导、社保政策咨询、就业创业扶持、人力资源供需对接、集体协商推进、用工风险防控、劳动争议调解等,覆盖劳动关系管理的主要环节,突出预防与化解并重。指引特别强调基层站点要发挥“探头”“前哨”作用,开展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与隐患排查,推动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维护区域劳动关系稳定。 运行机制创新是提升服务效能的关键。《工作指引》提出建立“三张清单”服务机制,即共享资源清单、企业需求清单、服务项目清单,通过清单化管理实现精准对接。同时,指引完善业务闭环管理、企业民主协商、争议联合调解等机制,明确流程、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可追踪、可落实。值得关注的是,指引推行“站点吹哨、部门报到”协作模式,强化纵向联动、横向协同,提升基层问题处置效率。指引还探索“公益律师”值班制度,为职工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支持,推动多方协同、快速响应、柔性化解。 这诸多制度安排,表明了济宁市推进劳动关系治理现代化的主动作为。通过建设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的基层服务体系,将有助于更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规范用工,推动劳动关系治理从被动处置转向主动预防与前端治理。
劳动关系稳定,既关系企业健康发展,也关系劳动者获得感和社会运行秩序。以工作指引为抓手推进基层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反映了治理重心下移、服务关口前移。把制度、队伍、机制和协同链条真正落到基层一线,才能让政策更可达、矛盾更易解、风险更可控,为高质量发展夯实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