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凌晨三四点被叫醒”“连续多天难以入睡”……近日,随着气温回升和植被转绿,深圳多区居民对夜间、清晨鸟鸣扰民的反映增多。
部分市民表示,鸣叫声节奏鲜明、音量较大,容易在楼宇间反射传播,影响睡眠与次日精力。
与此同时,也有市民提出,城市生态不断改善,野生鸟类活动更加频繁,应理性看待季节性自然现象,避免以驱赶、伤害等方式“以噪治噪”。
原因—— 经相关科普信息与市民经验判断,此轮“高穿透力鸟鸣”的主要来源多为噪鹃。
噪鹃分布较广,在我国长江中下游及以南地区较为常见,常活动于树木茂盛的居民点附近、公园绿地及村边疏林等环境。
噪鹃的鸣叫具有较强识别度,且在繁殖季求偶阶段更为集中。
与多数小型鸟类清脆短促的鸣声不同,噪鹃的叫声更高亢、持续性更强,易在夜深人静时显得尤为突出。
春季是其繁殖关键期,雄鸟与雌鸟都可能鸣叫,以此进行求偶与领地展示;当城市绿量提升、可栖息树木增多、昆虫等食物资源丰富时,其在城区出现和停留的概率也随之增加。
影响—— 对个体而言,连续被惊醒可能导致睡眠质量下降,进而影响工作学习效率与身心状态;对社区而言,噪声投诉增多,易引发邻里矛盾与情绪对立,甚至出现“将鸟鸣视为必须清除的扰动”的片面倾向。
更值得关注的是,若因一时烦躁而采取投掷、捕捉、毒杀等极端方式,不仅可能造成动物伤害,也会触碰法律底线,带来安全隐患与社会治理成本上升。
从更宏观层面看,噪鹃等野生鸟类进入城市活动,既是城市生态环境改善的表现,也对城市精细化治理提出新课题:如何在保障居民安宁权的同时,维护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稳定,考验制度执行与公众共识。
对策—— 一是倡导科学认知,减少误解和冲动处置。
噪鹃为杂食性鸟类,会取食昆虫,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降低树木虫害发生;同时其取食浆果并传播种子,对植物更新与扩散具有积极作用。
对待季节性鸣叫,应将其视作自然繁殖行为的短期集中呈现,避免把个别时段的噪声体验扩大为对野生动物的普遍排斥。
二是坚持依法保护,明确行为边界。
噪鹃属于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随意捕捉、伤害等行为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社区管理者与相关部门可结合科普宣传、张贴提示、线上答疑等方式,提前告知繁殖季特点与合法合规的应对路径,减少违法风险与次生矛盾。
三是以“降干扰”为主而非“清除”为先,推动社区层面的可操作措施。
对受影响明显的居民,可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采取物理隔声与生活方式调整,例如提升窗户密封性、加装隔音玻璃或使用遮光隔声窗帘,合理调整卧室朝向或临时更换睡眠空间等。
对公园、绿地与住宅相邻的区域,可探索在不影响栖息的前提下优化树种配置与绿化结构,降低鸣叫声在建筑立面间的反射与聚集效应;物业和社区也可在繁殖季加强夜间巡查,防范个别人员以不当方式“驱鸟”。
四是把个案应对纳入长期治理框架。
随着城市生态系统逐步成熟,人与野生动物“同城共居”将更常态化。
建议有关方面完善城市野生动物管理与公众服务机制,建立季节性提示、科普资源库与投诉分级处置流程:对一般性季节鸣叫,以科普与居民自我防护为主;对确有持续高强度干扰、影响范围广的情况,依法依规开展专业评估,在不伤害、不捕杀的前提下研究环境优化措施,推动“生态友好型降噪”。
前景—— 从趋势看,深圳作为高密度城市,绿化提升与生物多样性回升带来的“生态声音”会更频繁进入居民生活。
如何把短期不适转化为长期共识,关键在于以科学态度平衡“宜居”与“宜生”:既尊重城市居民对安静睡眠的合理需求,也尊重野生动物繁殖生存的自然规律。
通过完善科普、依法保护、精细治理与社区协商机制,城市完全可以在“听得见自然”的同时,让更多人“睡得更安稳”。
噪鹃的春季鸣叫现象,本质上反映了城市化进程中人与自然关系的新课题。
在追求生活舒适的同时,我们需要认识到,野生动物的正常生活行为同样值得尊重和保护。
通过法律手段、科学方法和文明态度的结合,既能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也能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这种平衡的实现,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理解,最终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