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持续扩面提质。如何坚持学校主导的同时引入社会资源,更好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成为各地推动课后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课题。针对第三方入校服务可能带来的资质不一、收费不透明、内容不规范,以及安全管理与责任边界不清等风险,黑龙江省教育厅结合本省实际,印发《关于规范引入第三方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引入第三方参与课后服务作出系统规范,推动形成校内校外协同育人的良性机制。 问题在于——一段时期以来——部分地区课后服务供给与学生需求之间仍存在结构性矛盾:一上,艺术、体育、科技等特色课程需求增长,学校师资、场地等资源有限;另一方面,若缺乏统一标准和有效监管,社会机构入校容易出现“培训化”倾向,甚至以捆绑收费、变相营销等方式削弱课后服务的公益属性,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教育生态。同时,家长对服务质量、费用水平和安全保障的关注度持续提高,也对政策透明度与可操作性提出更高要求。 原因主要来自三方面。其一,课后服务需要扩容提质,但仅靠校内资源难以覆盖多元需求;其二,第三方机构市场化特征明显,制度约束不足时容易出现逐利行为,与公共服务目标偏离;其三,管理链条涉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机构、家长等多方,缺少闭环机制就难以实现“准入—实施—评价—退出”的全过程治理。基于此,黑龙江提出坚持学校主体作用前提下,稳妥有序引入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通过制度设计前移风险关口、强化过程监管、落实退出机制。 影响层面,此意见发出两项明确导向:一是坚持课后服务的公益性、普惠性和安全性,防止变相加重学生负担;二是以规范化、平台化、标准化手段推动资源共享与质量提升。意见对第三方引入程序作出清晰安排:由教育行政部门发布通告,第三方机构自主申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遴选,学校结合需求选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通过学校推荐、集中认定等方式遴选一批具备入校服务资质的机构和人员,纳入“白名单”并定期更新,供学校制定课程安排时参考。此举有助于形成可追溯、可比选的资源库,减少学校“临时找机构”“个别化引入”带来的不确定性,也便于统一监管与责任明确。 对策上,意见突出“严把准入、强化监管、健全退出”的治理主线。在收费管理上,明确第三方入校服务费用应明显低于市场同类培训价格,服务内容以课程形式实施,费用从学校课后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按实际课时据实结算,严禁以捆绑收费等方式套取课后服务资金。这一规定强化价格约束与公益导向,同时提升经费使用的规范性与可审计性,为防止“课后服务培训化、收费化”提供制度依据。在监管手段上,要求参与课后服务的第三方机构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统一管理,实现线上可查、过程可控、问题可追。在质量评价上,建立三级评估机制,从服务内容、教学质量、行为规范以及学生与家长满意度等维度开展综合评价,推动监管从“看资质”向“看质量、看效果”转变。同时,构建“省级统筹规划、市级细化标准、县级具体落实、学校组织实施”的四级管理体系,通过分级负责、标准统一、合力推进提升政策落地的稳定性与执行力。 前景判断上,随着“白名单”制度与平台监管机制优化,第三方参与课后服务将更有章可循,也更便于在规范前提下丰富课程形态、拓展服务方式。下一步,政策效果关键在执行细节:一要优化遴选标准与动态更新机制,防止“一选了之”“长期不变”;二要强化对课程内容教育属性的审核,避免以竞赛、考级等名义变相增加学生压力;三要完善安全管理、师德师风与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入校人员行为规范、风险可控;四要加强信息公开与家校沟通,让家长看得见服务内容、算得清费用去向、评得出质量高低。通过制度约束与多方监督并行,有望深入提升课后服务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成长。
黑龙江省此次出台的课后服务管理新规,是落实“双减”政策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制度设计和规范管理,在守住教育公益性底线的同时拓展服务内容,为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提供了可操作的路径。该实践表明,推进教育改革既要坚持底线要求,也要完善治理机制,才能更好回应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