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教育部办公厅把《校园食品安全“十必须”》还有《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十不准”》给印出来了。这是为了把校园食品安全的篱笆扎得更牢一点,帮孩子们把身体健康保护得更好。这两份文件里的内容可是很具体的,咱们来细看看。 先说第一点,学校食堂必须拿到合法的经营许可证,承包出去的经营企业也得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来干,绝对不能无证经营或者超范围干活。再看第二点,学校自己管的食堂不能图赚钱,那些给农村孩子营养补贴的学校食堂也不能转手给外人经营或者委托别人管。第三点是必须把责任落实到位,校长得是第一责任人,管理人员也得明确自己的活儿。 食堂工作人员得先拿健康证上岗,每年还得做体检。学校还要给他们做培训记录。大宗食材采购得通过公开招标或者集中定点的方式来买。买来的东西必须有票证齐全、看着正常才收,不能让那些来路不明或者坏了的食材进到学校里。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食堂更是不能卖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还有冷加工糕点。四季豆、鲜黄花菜这种容易中毒的东西也不能做。 餐具必须洗干净消毒好再放到干净的地方存放。陪餐制度不能走形式,得让学校领导经常陪着学生一起吃饭。万一出事了也不能藏着掖着,得马上报告相关部门配合调查处理。 另外对工作人员也有十不准的规定:没健康证的不能碰直接入口的食物;国家禁止的添加剂不能用;该穿的衣服口罩洗手都不能少;食品加工区不能干别的污染活儿;生熟的东西不能混在一起放;自己的私人物品也不能跟吃的混在一起;脏盘子碗肯定不能用;餐厨垃圾也不能随便乱扔。这一套规矩都是为了给学生们一个放心安全的就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