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临岐查处自制高压“电猫”非法狩猎案:1800伏电网埋隐患破坏生态

2025年11月底,浙江省临岐镇发生一起非法狩猎案件;村民童某某与王某合谋自制高压捕猎装置,在村民常经过的山林区域布设电网——猎杀野生动物——威胁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童某某最初用传统捕兽夹捕猎效果不佳,遂与同乡王某商议。两人用废弃升压器、电瓶、铁丝等材料组装了一套输出电压达1800伏的直流高压电网系统,配备远程操控和报警功能,电网长度超过70米。 他们将装置布设在临岐镇某养猪场后山,这里是村民上山劳作和采摘的必经之路。不到20天,两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黄麂触网身亡,被两人宰杀食用。 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异常,迅速展开调查并锁定嫌疑人。警方当场查获高压捕猎装置和未处理的黄麂肉,两名嫌疑人供认不讳。 这起案件暴露出多重问题。从法律看,两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将面临刑事处罚。黄麂是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非法猎杀触犯刑律。 从公共安全看,1800伏直流电压远超人体安全承受范围,足以瞬间造成心脏骤停和严重电灼伤。在村民频繁活动区域布设高压电网无异于设置致命陷阱,若非及时侦破,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从生态保护看,高压电网捕猎方式无差别地威胁所有动物,严重破坏野生动物种群结构和生态平衡,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深层原因在于部分群众生态文明意识薄弱,法律观念淡薄。一些人仍抱有"靠山吃山"的观念,将野生动物视为可随意获取的资源,对保护法律缺乏认知。贪图口腹之欲和侥幸心理也是此类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 防范此类问题需要多管齐下。执法部门应加大重点区域巡查力度,运用技术手段提升监测能力。基层组织要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法律意识。相应机构应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形成群防群治格局。 从长远看,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既是法律要求,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全社会对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有关法律日益完善,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此类违法犯罪的生存空间将继续压缩。

这起案件为公共安全与生态保护敲响了警钟。当私欲突破法律底线,当危险装置沦为狩猎工具,代价不仅是野生动物的生命,更是对人类社会基本安全防线的挑战。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今天,我们既要严惩违法犯罪,更需构建全民参与的生态保护网络,让法治与科技共同守护人与自然的安全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