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要把财产、债权、安置这些法律和社会事务给处理好,很考验府院联动的作用,最高法也回应了

破产案件要把财产、债权、安置这些法律和社会事务给处理好,很考验府院联动的作用,最高法也回应了这方面的最新进展。2月24日,最高法搞了场新闻发布会,专门说民商事审判怎么服务高质量发展。最高法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指出,破产业务很复杂,既需要法官搞定法律纠纷,还得去做职工安置、维护社会稳定、办税收修复这些事。 为此,法院得跟着党的领导走,让法院和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串成一个环。这几年大家在深化府院协调机制上动了不少脑筋,也有了实打实的效果。 第一是制度供给到位了。最高法院去年11月和税务总局发了个公告,专门把企业破产程序里的税费征管问题给讲明白了。各地法院也跟着做制度建设,比如浙江、江苏、山东、上海、四川、北京这些地方都在省级层面搞了一揽子制度。广东高院就更细致了,他们先列了100件需要政府部门帮忙的疑难案子清单,又起草了一个《关于建立困境企业分级救治保护机制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联动了30个部门来管43个具体事项。 第二是常态化运行跟上了。各地法院依托机制办了不少实事。比如中化集团旗下有3家石化企业在山东破产清算的时候,山东法院就联合属地政府成立专班搞定期会商加专项会商的机制。这一套下来一共开了300多次联席会议,把资产变现、找投资人、保安全、职工权益这些问题都解决了。 第三是探索新方式出来了。除了深圳搞破产事务管理署之外,江苏在昆山设了个全国首家事业单位性质的重整服务中心,后来全省又陆续开了9家类似的服务中心。 第四是数字赋能提效了。国务院搞的“企业破产核查一件事”应用在各地不断升级,关键信息能“一网通查”,高频事务能“一网通办”。温州中院还跟税务局研发了个“税院协作”系统,把税收申报、发票申领等近20个事项的线上办理流程都定好了。 下一步法院打算继续完善“政府主导风险管控和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协同模式,真正把党的领导优势变成防风险、保稳定、促发展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