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拿了30万给儿子养老

家里那位老母亲姓李,前阵子在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打赢了官司。事情是这样的,李某已经年过六旬,她原本想把自己攒的30万块钱,加上一些理财保险,全部都给儿子周某。她跟儿子提了个条件,就是周某两口子得接她回家养老,负责她的晚年生活。结果呢,钱一到手、保单一过户,周某就不见了人影,反倒拿着这笔钱去买网络游戏装备、打赏女主播,把五十多万保费都给花光了。李某急坏了,把儿子告上了法庭。 案子最后落在了法院那儿。法院一开始得弄清楚这份赠与到底算不算数。当时家里开会的时候,周某两口子当面承诺了要养母亲,李某当场就把九份理财险和30万元现金转给了儿子。法院觉得,虽然没签书面合同,但“养老加给钱”这事儿已经成了事实。所以说啊,儿子拿了钱就得负责养老。 然后法院还查了查儿子有没有尽孝。证据显示,周某拿钱后就跑了,不赡养母亲也不看病陪诊,还利用投保人的身份疯狂退保取现。法院指出,他这种行为既没尽到扶养义务,又违背了公序良俗。最后搞得母亲晚年没着落,家里经济也垮了。 所以判决结果出来了:把九份保单全都给撤销了。法院明确表示这就是附义务的赠与关系。因为周某没履行赡养义务,又损害了老人的权益和善良风俗,所以就把这九份保单的赠与给撤了。 要是以后父母想把房子或者钱给孩子当作养老条件呢?那最好先把合同签好。孩子要是不靠谱或者挥霍财产跑了,父母就能拿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