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该案反映出网络交友场景中“情感绑定+紧急求助”式诈骗仍较为突出。
裁判文书显示,肖某以女性身份在社交平台注册,与黄某相识后转入微信交流,自称离异并带一女。
为取得信任,其先后发送多张从短视频平台搜集的女性照片,并利用照片模糊、线上交流难核验等特点降低对方警惕。
随后,肖某以本人及女儿患病、需偿还房款、银行卡被冻结需缴纳保证金和手续费等理由频繁“借款”。
为进一步压制怀疑,肖某又虚构医院工作人员、护士等身份主动添加黄某微信,编造“昏迷抢救”“不及时救治将无法还钱”等话术,制造强烈紧迫感,诱使黄某持续转账。
经查,黄某在2023年3月底至2025年5月中旬间分1404笔向肖某账户转款共计134万余元,扣除少量回转款项后,肖某非法获取134万余元并用于网络抽奖、赌博、游戏充值和日常开支。
原因—— 一是虚拟社交的“低成本伪装”被不法分子利用。
通过盗用图片、设置人设、借助多个账号分饰角色,诈骗链条可以在较长周期内持续运转,受害者难以及时核实真实身份。
二是情绪操控强化了受害者的非理性决策。
以“疾病抢救”“生命风险”“错过就拿不回钱”等叙事制造恐慌,将受害者推入“越投越深”的心理陷阱。
三是小额高频转账弱化了风险感知。
分散转账既降低单次警觉,也容易让受害人产生“已经投入这么多、必须继续”的沉没成本效应。
四是网络赌博等非法活动对资金需求形成刺激,促使犯罪人不断编造新理由维持资金流入。
影响—— 从个体层面看,受害者不仅遭受巨额财产损失,还可能面临长期心理压力与社会关系受损。
从社会治理层面看,此类案件往往周期长、取证链条复杂,牵涉多个平台和支付渠道,增加追赃挽损难度;同时,冒充医护等身份还会侵蚀社会公共信任,扰乱正常网络社交秩序。
司法层面,本案体现了对“数额特别巨大”诈骗依法从严惩处的导向:法院认定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骗,诈骗数额达134万余元,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审裁定明确,被害人对被骗事实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过错,不能据此减轻犯罪人责任;在已考虑坦白、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基础上,维持原判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对策—— 治理此类网络交友诈骗需多方协同、关口前移。
对公众而言,应坚持“三不”原则:不轻信未经核验的身份与故事、不向网络关系对象转账借款、不被“紧急救命”“保证金解冻”等高压话术裹挟。
对确需资金往来者,应通过视频核验、线下见面、第三方见证等方式确认身份与用途,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
对平台而言,应强化异常行为识别与风险提示,对频繁更换身份、诱导转账、疑似多账号协同“角色扮演”等特征加强风控拦截与账号核验,完善举报处置与涉诈线索移交机制。
对支付与金融环节,可进一步优化大额或高频交易的风险提醒与延时到账、反诈劝阻联动措施。
对执法司法机关,应持续推进跨平台取证协作和资金链追踪,提升追赃挽损效率,并通过典型案例公开释法,形成以案示警的震慑效应。
前景—— 随着社交平台和支付工具深度融入生活,诈骗手法将更趋“剧本化”“团队化”,并可能与非法赌博、黑灰产链条交织。
应在依法严惩的同时,推动反诈治理从事后打击向事前预警延伸:以数据风控提升发现能力,以法治宣传提升识别能力,以协同机制提升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
该案二审维持重判并责令退赔,释放了对网络诈骗持续高压打击的明确信号,也为公众敲响警钟——网络交友需守住底线,任何以“借钱救急”为核心的关系推进,都应保持必要的理性与核验。
该案的终审判决不仅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网络诈骗的决心,也为网络社交行为划出法律红线。
在数字化生活日益深入的今天,如何平衡人际信任与风险防范,已成为每个网络公民的必修课。
专家建议,平台方需加强实名制审核,而用户更应牢记"线上交友、线下核实"的基本原则,共同筑牢反诈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