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张抒扬建议设立国家罕见病保障专项基金 纾解“天价药”难题

问题:罕见病患者用药负担依然沉重 近年来,我国罕见病保障体系健全,国家医保目录纳入的罕见病用药已超100种,覆盖60余个病种,显著减轻了许多家庭的负担。然而现实中,部分罕见病药物因价格高昂、适应症狭窄、患者人数少等原因,仍面临保障不足的问题:有些药物尚未进入医保目录,有些虽已纳入但患者自付比例较高,部分家庭仍需承担长期用药带来的沉重经济压力。此外,不同地区的保障水平也存在明显差异。 原因:多重因素制约保障效果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罕见病药物研发成本高、临床试验难度大、生产和流通成本相对固定,而患者数量有限导致难以形成规模效应。此外,基本医保需要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下兼顾覆盖面和可持续性。这些因素使得高值罕见病药物的保障面临挑战。如何在基本医保之外建立更有效的补充机制,成为完善罕见病保障体系的关键问题。 影响:关乎民生和社会治理 虽然罕见病患者数量不多,但对家庭的影响往往十分深远。用药保障不足不仅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还可能导致因病致贫、返贫现象。从社会治理角度看,建立精准的支付和管理机制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同时为创新药的准入和定价提供制度支持。 对策:设立专项基金填补保障空白 专家建议设立国家罕见病保障专项基金,重点解决因患者人数少而导致的高值药物保障难题。在筹资上可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模式,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医保结余资金划转、彩票公益金以及社会捐赠等。 实施可分步推进:先覆盖国家罕见病目录认定的明确诊断患者;重点支持未纳入医保或纳入后负担仍重的群体;待评估机制成熟后逐步扩展至目录外确有临床价值的药物。 支付机制上可采取分级报销和限额自付等方式降低患者负担。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药品准入和价格谈判。 治理上可实行国家和地方联动管理:国家层面负责统筹筹资和制度建设;地方层面落实资格审核和费用结算等工作。 前景: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 专家表示,专项基金若能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政策有效衔接,将形成更完善的罕见病保障体系。随着制度的完善和结算能力的提升,罕见病用药保障有望从个案救助走向制度化安排。

每一位罕见病患者都值得被关爱和保护。设立专项基金不仅是医疗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这项制度创新将为探索重大疾病保障机制积累经验。如何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实现最大效益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