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以法治文化阵地织密基层治理网络 让普法从“看得见”走向“润人心”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如何让法治精神真正扎根基层,成为当前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山东省郯城县交出了一份亮眼答卷——该县通过系统性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成功激活了基层治理的法治动能。 长期以来,基层普法工作普遍存在形式单一、参与度低、实效性不足等问题。传统"发传单""挂标语"式的宣传难以形成持续影响力,而脱离群众生活的法律条文讲解更易导致"普法走过场"。郯城县在实践中发现,只有将法治元素融入群众的日常文化场景,才能实现从"要我学法"到"我要学法"的转变。 为此,该县创新实施"三级联动"建设策略:在县级层面打造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示范基地,突出示范引领;乡镇层面改造升级21处法治广场,结合庙会、集市等民俗活动开展普法;村级层面则在140个村(社区)建立"微阵地",通过法治长廊、普法专栏等形式实现"家门口普法"。这种分级推进的模式既保证了建设标准,又兼顾了地方特色。 特别不容忽视的是,郯城县将柳琴戏、木版年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法治宣传创造性结合。当地创作的《民法典说唱》《宪法三字经》等文艺作品——用乡音乡情传递法治理念——年演出超200场次。这种"非遗+普法"创新实践,使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可感,群众接受度大幅提升。 在机制保障上,该县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通过制定《法治阵地建设三年规划》,明确18个责任部门的任务清单;整合司法、文化、民政等部门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建设项目实行全程督导。数据显示,近三年该县法治阵地建设投入达3600万元,惠及群众逾40万人次。 这种文化浸润式普法取得了显著成效。2022年全县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同比提升12个百分点,信访总量下降23%。更可喜的是,"办事依法、遇事找法"正在成为群众的行为自觉。在胜利镇民主法治示范村,村民自发组建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已发展到600余人。 多位社会治理专家指出,郯城经验的核心价值在于实现了三个转变:从单向灌输到双向互动,从零散推进到系统布局,从外在约束到内在认同。这种模式对于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县域基层治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以文化赋能法治建设或将催生更多特色实践,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注入新活力。

郯城县的实践表明,基层法治建设需要因地制宜、创新思路。文化是法治的重要载体,将法治精神融入群众熟悉的文化形式——既能提升普法效果——也能增强法治建设的生命力。随着更多地区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建设路径,我国法治社会建设必将迈上新台阶,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坚实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