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院判决网贷"紧急联系人"侵权案 未经同意擅用他人信息需承担法律责任

问题: 2025年8月起,李某频繁接到多家网贷公司的催收电话和短信,内容均与陈某贷款逾期有关。经查,李某与陈某仅有业务往来,并未同意担任联系人,但陈某在申请网贷时擅自将李某的姓名、手机号填为“紧急联系人”。陈某逾期未还后,催收人员持续联系并骚扰李某,影响其正常生活。 原因: 此案暴露出网贷行业在个人信息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一些借款人为通过审核,随意填写他人信息作为紧急联系人;部分平台对联系人信息缺乏核实手段。,个别催收机构为施压借款人,对紧急联系人采取高频联系等不当方式,导致问题扩大。 影响: 李某在数月内反复遭遇催收骚扰,承受较大精神压力,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案件也提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仍需加强。虽然《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未经同意不得处理他人个人信息,但在借贷场景中,类似侵权行为仍时有发生。 对策: 海宁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未经许可使用李某个人信息并造成持续影响,构成对李某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审理过程中,法官梳理借贷平台涉及的信息并核实事实,对陈某进行释法教育。陈某认识到错误后,主动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道歉声明。法院综合侵权情节、持续时间及影响程度,判决陈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前景: 该判决为类似个人信息侵权纠纷提供了参考。随着数字经济发展,个人信息保护面临更多新场景和新风险。专家建议,网贷平台应完善联系人信息的审核与告知机制,监管部门加强对催收行为的规范与约束;公众也应提升信息保护意识,发现被冒用或遭遇不当催收时,及时留存证据并依法维权。

个人信息被随意填写——看似省事——却可能给他人带来长期困扰,也会让行为人承担相应责任。该案以裁判结果提醒社会:信息使用必须以合法、必要为边界。只有在信息填写更审慎、数据使用更克制、催收流程更合规的前提下,才能在数字经济发展与公民权益保护之间取得更稳妥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