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法院创新调解机制化解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民间借贷纠纷因其涉及人情关系复杂、证据认定困难等特点,往往容易激化矛盾;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借款引发的纠纷,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案件源于朋友间的一笔借款。王某因急需资金,向朋友赵某借款15000元。赵某通过案外人账户向王某支付款项,王某随后偿还了2000元。然而,王某未能按时清偿剩余债务,双方经核算后,王某向赵某出具了债权凭证。但王某最终仍未履行还款义务,赵某被迫向法院提起诉讼。 宛城区法院立案庭在收到起诉材料后,经审核认为该案事实相对清楚,适宜通过先行调解机制处理。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案件被分流至调解员李干一处进行调解。这个做法充分反映了当前司法实践中推行的"分调裁审"改革理念,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司法效率,减少诉讼成本。 调解工作伊始,双方当事人立场对立。被告王某对借款事实不予认可,辩称款项并非原告直接支付,而是通过案外人账户转账。原告赵某则坚持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凭证,且被告已偿还过部分款项,足以证明借贷关系的真实性。面对双方各执一词的僵局,调解员李干一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采取了科学、严谨的工作方法。 他首先深入研究了原告提交的债权凭证、转账记录等有关证据,并主动向法官咨询请教,重点就涉案债权凭证的法律效力进行确认。经核实,该债权凭证内容完整、要素齐全,已明确载明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及剩余借款金额,符合法律规定,具备合法效力。这一认定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明确债权凭证效力后,李干一针对性地对被告王某进行了释法说理。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详细讲解了原、被告之间的合同关系、权利义务,明确指出王某应当依法承担还款责任。同时,调解员从维系双方原有关系、减少诉累的角度出发,强调了和谐解纷的重要性,并结合类似借贷纠纷案例,详细分析了不同还款方案的可行性,充分兼顾了双方当事人的合理需求。 这种调解方式体现了现代司法的人文关怀。调解员既坚守法律底线,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又充分考虑了被告的实际困难,为其提供了多种还款选择。这种平衡的做法有助于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为达成共识创造条件。 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王某最终认可了借贷事实,赵某也表示愿意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明确了还款金额、还款期限及支付方式。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隔阂。原告特意向调解员送来锦旗,表达了对调解工作的认可和感谢。 该案的成功化解具有典型意义。它表明,通过先行调解机制,运用调解员的专业优势,运用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可以有效化解民间借贷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对于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

纠纷化解需要制度设计与规则共识的共同作用。通过前端分流、证据核实和法律解释,将对立争执转化为可执行协议,既保障当事人权益,也为修复社会关系创造条件。特别是在熟人社会和小额借贷领域,更需要以法治思维为"人情往来"划定边界、促进诚信履约。每一次纠纷解决都应成为增强规则意识、巩固社会信任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