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超长预售”乱象:先收款后生产

消费者陈玉彤花2000多元在平台买了一件标注“20天发货”的外套,等到发货时间商家先是说货没到仓库,之后又称面料短缺没法生产,建议她退款。经平台介入后商家被罚400多元,可陈玉彤觉得这点违约金根本没法弥补她的时间和情感损失。周紫轩是微睿行数据科技公司的高级总监,他分析这种模式其实是“先收款、后生产”。商家利用预售把库存风险转嫁给了消费者,资金实力越弱的商家越愿意搞这种预售来回笼现金。现在服装款式变化快,大家都不敢大量囤货,一旦卖不出去资金就被套牢了。 刘俊海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教授,他指出商家把备货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是不公平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也表示,消费者付全款合同就算成立了,商家不发货就是违约。要是因为商家违约让消费者错过了更好的购买机会,商家就得赔偿相应的损失。还有商家标注“预售商品不退不换”的条款也是无效的,消费者照样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秋天买的外套冬天还没发货”,“等了30天等来一句没货建议退款”,如今电商“超长预售”成了不少人的痛点。从最初的7天变成了15天、30天甚至45天,预售周期不断被拉长。这就是个典型的“先收款、后生产”模式,商家靠这个降低库存风险、缓解资金压力。业内人士说这种做法本质上是让消费者给商家的备货买单。 周紫轩认为预售模式下商家把传统零售的库存风险全都转嫁给了消费者。资金实力越弱的商家越想做预售来回笼现金。见微睿行数据科技公司的周紫轩分析,现在服装款式更新太快,没人敢大量囤货,一旦滞销资金就被套牢了。针对超长预售的乱象法学专家从法律层面进行了解读。刘俊海指出商家利用经营优势把备货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属于不公平经营行为。单方推迟发货甚至擅自取消订单违背了契约严守原则。薛军强调根据电子商务法支付全款后合同就成立了,商家不发货构成违约。如果因为商家违约导致消费者错过更优惠的购买机会商家需赔偿相应损失。他还指出商家标注的“预售商品不退不换”条款无效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同样适用于预售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