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侦破特大婚恋诈骗案 6人团伙假扮亲属骗婚敛财51万获刑

记者从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一起涉案金额超过51万元的特大婚恋诈骗案近日尘埃落定。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该案犯罪手法具有明显的组织性和欺骗性特征。

以赵某为核心的犯罪团伙分工明确,通过虚构亲属关系实施精准诈骗。

团伙成员冯某充当"媒人"角色,主动向邻居王大妈推荐其"干女儿"赵某作为儿子小张的相亲对象。

在相亲过程中,已婚的赵某隐瞒真实婚姻状况,伪装成温柔贤惠的单身女性。

更为恶劣的是,该团伙还安排陈某、郭某、李某、顾某等人分别冒充"表哥""舅舅""干爹""表姐"等身份,营造虚假的家庭背景,增强受害人信任度。

在订婚环节,团伙成员集体上门商议彩礼事宜,成功骗取王大妈家7.6万元后迅速消失。

检察机关深入调查发现,这并非孤立案件。

在短短六个月内,该犯罪团伙已连续作案4起,专门瞄准农村地区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家庭实施诈骗。

受害人多为无固定收入来源的农村居民,有的身患残疾,有的为了筹集彩礼费用借遍亲友,被骗后生活陷入困境。

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面临诸多挑战。

由于涉案金钱往来多为现金交付,且部分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诈骗数额认定存在较大难度。

承办检察官通过细致梳理证据链条,要求公安机关从资金来源、银行转账记录等多个维度补强证据,最终精准认定涉案犯罪数额为51.6344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考虑到被害人均为农村弱势群体,检察官通过释法说理,促成4名犯罪嫌疑人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合计9万余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受害家庭的经济压力。

法院审理认为,6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鉴于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严重,法院依法作出严厉判决。

二审期间,被告人陈某主动赔偿被害人10万元,获得从轻处罚,被改判有期徒刑八年。

专家分析指出,此类婚恋诈骗案件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犯罪手法日趋专业化,团伙分工明确,作案手段隐蔽;二是目标群体相对固定,主要针对农村地区渴望婚姻的单身男性及其家庭;三是利用传统婚俗中的彩礼习俗实施诈骗,具有一定的迷惑性。

为有效防范此类犯罪,相关部门建议: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地区群众的防骗意识;完善婚介服务监管机制,规范婚恋市场秩序;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及时发现和打击流窜作案的犯罪团伙。

婚姻本应建立在诚信与尊重之上,任何将婚恋当作“猎场”、把弱势群体当作“目标”的行为,都触碰法律底线、伤害社会信任。

此案的依法惩处与追赃挽损提示人们:在婚恋与彩礼问题上既要守住情感期待,也要守住法律常识与风险边界;更要以制度化的核验与服务规范,为群众“踏实成家”筑牢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