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2月1日,也就是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刚刚讲完话的那个日子,《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正式落地实施了。这个新规一出,给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真的带来了不少好处。司法部那位负责人就说,现在虽然执法监督体系是越来越完善了,但像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这种事情还是时有发生,甚至还有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的问题。所以得赶紧通过立法来加强这方面的监督。这位负责人还特别提到,这次新条例的施行不光能帮着优化营商环境,更是给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建设法治政府添了一把力。 到了2025年4月,山东某市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局在查案卷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大问题:某县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给外地一家种业经营部下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里,居然涉嫌违规异地执法。这事儿一查就很麻烦,涉及到不少跟上级部门和其他地市有关的沟通问题。为了不耽误事儿,这个市政府的监督局决定依法提级来处理这个案子。大家都知道异地执法本来就容易惹麻烦,搞不好就会引起“选择性执法”或者“重复处罚”,把企业的负担越搞越重。 经过一番仔细核查之后,这个市政府监督局要求那个综合执法局好好排查一下类似的问题,并且把查到的问题线索移交给纪委监委去进一步处理。其实这次全国范围开展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也挺给力的,不仅强力纠治了一些涉企执法的老毛病,还顺便推动了《条例》的出台呢。 黑龙江大学教授王敬波也给咱们解读了一下新条例里的好东西。他说这条例特别坚持法治为民的宗旨,能充分保障企业和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比如为了把这个条例跟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规定衔接好,让企业能安安心心做生意,条例规定了一旦有企业通过诉求沟通机制或者政务服务热线反映问题线索的时候,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就得马上研判研判情况,把重点监督事项给确定下来。 新条例还给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这些群体机会参与监督活动呢。浙江省宁波市仙居商会会长蒋雨海前阵子就被聘为司法部首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了。他跟我说他会好好履行职责,及时反映情况,和大家一块儿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焦洪昌也提到了一个很关键的点:行政执法监督说白了就是对执法部门进行再监管的那层“牙”,要想真正让它长出牙齿发挥效果来,就得在权威性和执行力上下功夫。不过这事儿也不能完全指望它去包办执法、代替执法啊。焦洪昌教授还特别指出新条例实施后肯定能给法治政府建设加把劲。 新条例里规定的那些制发督办函、意见书、决定书什么的都有刚性约束力呢。这一招好就好在能推动大家从单纯办理一个案子过渡到管理一类问题再到系统治理上来了——这就叫“办理一案、治理一类、影响一域”的集成效果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