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点多面广,风险具有突发性、叠加性、链条性特征。
一方面,部分行业领域仍存在管理粗放、违规作业、隐患排查不深入等问题;另一方面,极端天气等自然因素频发,对基层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救援保障提出更高要求。
如何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把灾害影响降到最低,是各级治理能力的综合检验。
原因:形势趋稳向好的背后,是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的持续强化。
会议通报数据显示,去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9.4%、7.7%,重特大事故稳控在个位数,全年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自然灾害受灾人次、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8.8%、10.9%。
这些变化,既来自监管执法和责任链条的压实,也来自社会共治格局的拓展。
过去一年,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动员企业员工、社会群众报告问题隐患,推动企业内部报告隐患超过1200万项,并累计发放举报奖励7.6亿元。
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发现—处置—闭环”的路径,将一线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观察力转化为风险治理的前哨,提升了隐患发现的及时性与覆盖面。
影响:事故灾害损失下降,直接体现为生命财产安全更有保障,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预期。
从企业层面看,隐患排查从“要我查”向“我要查”转变,能够倒逼安全投入和管理升级,减少停产整顿与事故损失;从监管层面看,线索来源更丰富,有助于精准执法、靶向治理;从社会层面看,公众参与度提升强化了安全文化建设,推动形成“人人都是安全员”的氛围。
同时,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机制的强化,释放了“严字当头、常态震慑”的明确信号。
去年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首次“升级”,多季度明查暗访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在多地发现并推动整改一批重大隐患,进一步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对策:会议提出,下一步将创新开展2026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优化指标体系,完善线索收集与处置,加强专业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彰显权威性和震慑力。
围绕提升治理效能,还将健全事故挂牌督办、现场督办机制,提高事故调查质量,确保按期结案、及时公布,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结合当前风险特征,下一阶段需要在三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坚持关口前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与全过程管控;二是完善闭环机制,畅通举报渠道,提升线索核查效率和奖励发放规范性,防止“重奖励、轻整改”或“重发现、轻复盘”;三是强化基层基础,推进标准化、数字化手段应用,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的协同水平。
前景: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正在成为风险治理的重要支撑。
会议介绍,过去一年在推进机动、航空救援队伍调整组建方面取得关键性突破,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速推进;各专业救援队和机动队伍装备配备率平均提升27%,队伍装备物资储备量较转制前增长近5倍。
6个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全部完成建设项目交接和队伍进驻,部分智能化、多场景航空救援、激流救援等训练设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面向未来,随着救援力量布局更均衡、装备更现代、训练更贴近实战,应对洪涝、地震、山火以及城市综合风险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与此同时,仍需看到安全生产形势的结构性压力并未消失,必须在制度执行、技术赋能、人员素质和企业安全文化等方面久久为功,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更深层转变。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课题,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2025年应急管理工作的成效充分说明,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能力、激励参与,我国在事故灾害防控方面具有明显的制度优势和组织优势。
面向2026年和更长远的未来,应当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推动全社会形成更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