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直播用户已达8.33亿,职业主播超过3880万。在这个快速发展的行业中,主播与MCN机构之间的竞业限制纠纷却在不断增加。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主播与机构签订的是《达人经纪合同》而非劳动合同,这导致竞业限制条款的适用存在不少争议。
直播行业的竞争,本质上是内容能力、供应链能力与合规治理能力的综合较量;竞业限制并非越严越好,而应以清晰的边界守住商业秘密底线,以合理的尺度维护劳动者的流动权利。让协议更具可执行性——让规则更具可预期性——才能在保护创新与保障权益之间形成良性循环,推动新就业形态走向更成熟、更稳定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