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们又干了件大事儿,搞了个职业伤害保障的试点。

话说2021年,人社部领着别的部门给大伙儿出了个主意,也就是弄了个指导意见,这算是在国家层面定下了个新规矩,把用工关系分成了好几种,不管是劳动关系还是别的啥关系,都给归归类,为以后的事儿提前铺个路子。随后大家还陆续弄了好些配套文件,什么休息啦、报酬啦,都变成了能落到实处的一条条规则。 到了2022年,咱们又干了件大事儿,搞了个职业伤害保障的试点。这次是按单子给钱,哪一单都保得住,真正做到了在路上跑就有人给兜底。这事儿特别好,把以前非得有劳动关系才能报工伤的老一套给打破了,直接看你是不是在干活就完事。 地方上也没闲着。福建厦门搞出了全国第一个专门保护网约配送员的地方法规,逼着企业把算法规则亮出来,用工备案也得规范。安徽也出台了自家的新法。江苏昆山还弄了个“代表建议+检察建议”的新招,最后把苏州的外卖骑手职业伤害保险都给落实了。 光有制度还不够,关键得盯着技术这块儿。针对那些让人头疼的算法黑箱问题,国家专门管了管网络平台。最高人民法院也出来说话了,发了指导性案例,说以后认定劳动关系主要看谁在支配管理劳动者。 这两年不管是上面定政策还是下面想办法,其实都是围着劳动者转的。咱们不固守老观念了,现在讲究的是“弱身份定性、强权益保障”,只要干了活儿就得有保障。这一套做法既符合数字时代的实际情况,也给全世界劳动治理出了不少新主意。 不管是咱们李娜写的文章还是做的事,都想让每一位在数字浪潮里打拼的人都能活得有尊严、有奔头。当法治的阳光照到每个人身上的时候,那张保护网肯定会越来越密;等到制度设计都落到了具体权益上的时候,新就业形态的发展活力也就会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