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启动多式联运新模式试点 打通沿海港口与内陆腹地物流通道

我国外贸规模持续增长——产业链供应链加快重构——进出口物流对效率、成本和稳定性的要求随之提高。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货物需要在海运、铁路、内河航运等多种方式间转换,涉及多个承运主体和多次换装。传统分段管理模式下,申报链条长、手续重复、信息分散,导致通关等待、在途时间延长、综合成本上升,内陆地区企业获得港口口岸服务的便利程度尤其有限。 针对这些问题,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在既有出口铁公联运试点基础上,启动进出口货物海铁联运和水水联运监管模式试点。1月27日,浙江宁波海关、杭州海关等12个海关率先开展试点。当日完成的进出口集装箱货物放行显示了新模式的实际效果:进口货物在宁波舟山港放行后,通过铁路班列和内支线船舶分拨至金华、杭州等地;出口货物在启运地办理申报后,采用海铁、水水多式联运方式运抵宁波舟山港换装出境,发往尼日利亚、法国等地。港口企业负责人表示,新模式下内陆客户在启运地即可办理多式联运申报,货物经过多个国内中转港和换装地也无需重复办理转关手续,运输组织更加顺畅。 多式联运已成为大宗商品、机电产品、跨境电商等领域提升物流韧性的重要方式,但制度供给必须与运输组织方式同步升级。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负责人介绍,此次试点将"一单制""一箱制"融入多式联运监管新模式,核心是通过标准化单证与数据贯通打破分段运输下的重复申报与信息壁垒。企业仅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关传输一份多式联运申请单,即可实现"一次申报、一单贯通",申报内容更精简,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换装和调整运输组织。通过把监管链条从"节点式、分段式"转变为"链条式、贯通式",推动形成"港口+铁路+内河"联动发展格局,让沿海港口、边境口岸与内陆腹地之间的物流通道更加顺畅。

从分段监管到全域联通,多式联运新政折射出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路径——以制度创新破除地理约束,让内陆腹地同样成为开放前沿。在全球供应链重塑的关键期,"港口+铁路+内河"的协同模式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更具韧性的物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