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万物复苏。
每年这个季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的湖泊、湿地都会迎来一场生命的盛宴。
数以万计的灰雁、天鹅、丹顶鹤等珍稀候鸟从南方飞来,在这片广袤的草原上栖息觅食,为生态系统注入新的活力。
然而,候鸟迁徙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也随之而来。
如何在保护候鸟安全过境的同时,维护生态平衡,成为摆在当地公安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以问题为导向,主动担当生态保护责任,创新推出"生态警务"工作机制。
该机制以候鸟保护为切入点,将传统警务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形成了一套系统化、科学化的守护体系。
公安部门由环食药侦大队牵头,联合各派出所警力组建专门的"候鸟护飞队",将全旗湿地、水库、河流等候鸟主要栖息地划分为若干责任网格,实行"一格一警、定点定人、定时巡查"的工作机制,确保每一片候鸟栖息地都有专人负责。
技术赋能是这一机制的重要支撑。
在传统的徒步巡查基础上,公安部门引入了无人机等现代科技手段,构建起"车巡+步巡+无人机巡"的空地联动防控体系。
民警操控警用无人机升空巡航,短短几分钟就能完成对整片湿地的低空侦察,既能清晰观测候鸟种群数量和活动状态,也能快速排查安全隐患。
这种"人防+技防"的深度融合,使基层派出所实现了候鸟动态的实时掌握和巡护盲区的精准消除。
在候鸟集中停歇时段和重点栖息区域,公安部门加密巡护频次、设置驻点守护,真正做到了24小时全域无盲区防控。
单纯的巡查管控还不够。
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认识到,保护候鸟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
各派出所同步将生态保护宣传延伸至村屯,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警示横幅、微信群推送护鸟知识、现场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公布涉鸟违法犯罪的举报渠道。
这些举措引导广大群众争当"护鸟志愿者、生态信息员",从源头杜绝惊扰、猎捕、毒害候鸟等违法犯罪行为。
通过这样的努力,公安部门与群众形成了"民警守线、群众护点、全域联动"的群防群治格局。
这一创新做法的实施效果显著。
候鸟在阿鲁科尔沁旗的栖息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违法猎捕、毒害候鸟的案件大幅下降。
更重要的是,这种做法树立了一个典范,展示了公安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为。
它不仅保护了珍稀野生动物,也维护了当地的生态平衡,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候鸟跨越千里而来,停歇片刻却关乎一路生机。
把巡护做在前、把责任落到格、把共识凝聚到人,是守护“天空来客”的关键,也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应有之义。
当法治力量与科技手段、基层治理同向发力,生态安全的底线才能守得更稳,绿色发展的空间才能拓得更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