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学岗”到底该谁担还得弄清楚?

那个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的一位老师给我讲了个事,就说这个校园安全的责任到底该谁担还得弄清楚。最近湖南有个家长站岗的时候猝死了,大家就开始反思这个“护学岗”机制。说实话,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长身体,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安全底线。这些年,很多中小学、幼儿园都推行了“护学岗”,本来是想把家长和社会力量都调动起来,一起维护上下学的秩序,营造个安全环境。这招本意挺好的,体现了家校共育、社会协同的精神。不过啊,湖南出了这档子事之后,我发现有些地方这机制已经变味儿了。调查显示,不少地方“护学岗”已经不是自愿参加的公益活动了,变成了班级群里接龙、按学号轮流这样硬性摊派的任务。有时候这事儿还跟班级评价、老师考核挂钩,“自愿”两个字早就说不出口了。这就导致了好多奇怪的现象:怀孕的妇女还得去站岗;做小买卖的被迫关门歇业或者花钱雇人替班;双职工家庭更是得折腾假休、甚至动用年假来完成任务。这不仅打乱了家里的生活节奏,还成了家长们心理和经济上的负担。我还在想呢,这些岗位到底能不能真解决安全问题?很多学校门口本来就有交警、辅警和保安守着。那些没经过专业训练、又没有什么身份授权的家长,拿着小旗子去指挥复杂的交通,效果真的让人怀疑。搞不好还会因为指挥不当闹出更大的麻烦。有些幼儿园在特别偏僻的小巷子里,平时车都少得可怜,家长们站岗纯粹就是为了应付检查,变成了一种形式主义的摆设。说到底啊,这事儿反映了校园安全责任主体到底是谁的问题还没弄清楚。法律上说的挺明白的,维护校园周边公共区域治安和交通秩序的大头责任是给公安机关和交警部门的。学校作为教育机构,主要责任是校内安全管理和教育学生这一块的事儿。当学校为了应付上级考核或者减轻自己压力的时候,就把本该由社会专业力量承担的活儿推给了家长群体。这么一弄啊就把责任给模糊了,“协同共育”变成了“责任转嫁”。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那位老师就说过保障学生安全是个系统工程必须靠专业规范的力量才行。他建议从根子上厘清权责:让街道社区或者公安机关牵头公开招募并培训一些有资质的社会志愿者;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这种方式引进专业的安保力量。学校就把心思放在怎么做好安全教育、校内风险防控还有跟专业部门沟通合作上吧。国内现在已经有不少城市在试这些办法了。比如有些地方社区统筹把退休民警和治安积极分子组织起来组成志愿队伍;有些地方找专业保安公司合作在上下学高峰期加派人手来帮忙。这些做法都是为了把校园安全守护回归到专业规范的轨道上来啊。孩子的安全可是家庭学校社会都绕不过去的一条红线不能碰啊!守护这条红线需要的是清晰的责任界定、专业的保障力量还有高效的协同机制。咱们可不能光靠家长们的“轮班”式奉献来撑场面了;更不能为了完成任务就把正常的家庭生活秩序都打乱了。湖南那位家长的悲剧就是个很沉重的警示!它在提醒教育管理者还有社会治理者和全社会一起好好想想:到底该怎么真正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呢?让保护孩子的举动既有人情味儿又得守着专业和法治的规矩才行啊!只有理顺权责回到源头才行啊!这样的话家校社协同育人这条路才能走得稳当走得长远才能让孩子们在安全健康的环境里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