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围绕打破地区壁垒、统一市场规则、规范执法权力等关键领域,推出系列创新举措,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贡献海南力量。
在打破市场准入壁垒方面,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联合印发2025年重点举措,部署48项具体任务,并组织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专项行动。
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建立"四统一"登记机制,即统一登记机关、统一登记平台、统一登记标准、统一数据库。
这一机制的推行消除了不同地区登记要求不一致导致的隐性壁垒。
同步开发的经营主体"迁移+变更"服务系统,使跨区域经营的企业能够便捷办理相关事务。
此外,海南在全省建设"跨省通办"专区,实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和许可事项全部可在跨省通办,大幅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在优化登记服务方面,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经营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规范》,破解了长期存在的登记流程不统一、区域服务不均衡问题。
深入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现20个高频许可事项照后无感办理、"证照联办+许可免申即享",使经营主体办事更加便捷高效。
这些改革举措有效降低了企业办事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统一公平竞争制度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核心内容。
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了公平竞争审查操作指引,发布10期公平竞争审查典型案例,统一规范了公平竞争审查的范围、标准和程序。
2025年,该部门实施重大政策措施审查1409件,修改调整265件,抽查政策措施3939件,督促整改149件,有效防止了地方保护主义行为。
纵深推进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物业管理等领域的地方保护行为,有效规制了不当干预市场竞争的行为。
规范行政执法权力是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保障。
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与省司法厅、营商环境建设厅共同推动出台《海南省涉企行政检查条例(试行)》,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同时,动态调整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对97部法律法规规章中643条行政处罚条款进行细化,确保执法尺度统一。
实施"四张清单"制度,包容审慎执法行为从110项提升到208项,2025年包容审慎案件同比增长19.02%,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既严格执法又鼓励创新的态度。
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工作。
海silon省市场监管部门明确24项工作任务,严厉打击低质低价"内卷式"竞争行为,4个案例在全国推广。
修订《海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规范"双随机"抽查的内容、方式和流程,推广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
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与3家头部网络交易平台建立政企协作机制,有效规制了互联网平台的不当竞争行为。
清理涉企违规收费,检查单位703家,罚没退款合计184万元,惠及经营主体1318家,违规收费金额同比下降87%。
在扩大对外开放方面,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推行香港非自然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简化版公证文书电子化流转,在香港布局咨询导办代办窗口,打通外资及港澳经营主体准入快车道,为自贸港建设注入新活力。
推进标准统一也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内容。
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印发《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2025—2026年)》,重点优化自贸港特色领域标准供给。
参与ISO/TC 35/WG 6《冷链物流中食品可追溯性的要求和建议》国际标准起草工作,该标准于2025年11月正式发布,提升了中国在国际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
建立湘琼区域标准协同机制,联合发布3项地方标准,会同湖南、新疆制定《耐盐碱水稻种植技术规范》,以统一标准破解产业发展瓶颈,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为增强全社会对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视,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相关情况纳入全省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增强各级政策制定机关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从破除壁垒到建立规则,海南的探索证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既需刀刃向内的改革勇气,更考验制度创新的系统思维。
当各省市在标准、监管、服务等领域形成更多"最大公约数",中国超大规模市场的潜力必将得到更深层次的释放。
这场深刻的制度变革,正在重塑中国经济发展的底层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