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三家店盗用“长海海参”商标被判赔5万

这阵子大连那边出了个事儿,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刚刚判了一桩商标侵权案。案子里告的有三家店:海阳市澜珍阁海产品店、甘井子区迈凯海产品销售中心,还有邵阳市北塔区漫福百货商行。这三家是因为盗用“长海海参”这个名字惹上官司的。 你想想,“长海海参”那可是大连长海商会盯着的宝贝招牌。法院这次也没客气,直接判了这三家店不准再用这两个商标了。赔偿的数字也定下来了:给海阳市澜珍阁海产品店赔了5万元;甘井子区迈凯海产品销售中心也是5万;邵阳市北塔区漫福百货商行出的钱最多,给了10万。加在一起一共20万。 判这个案子用的是《民法典》和《商标法》里的条款。这次判决对长海县来说是个好机会,能把打击假冒伪劣、保护地理标志的工作做得更扎实。接下来长海县还要接着加大执法力度,弄个长效机制出来,好把这牌子保护得更严。大家以后买海参也能买得更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