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俩人办了酒席生了娃,可就是没领证,分手后这20万块彩礼到底能不能退?法院这回终于给了个说法。彩礼纠纷说到底就是断了关系后的钱怎么分的问题,尤其是那种有了“夫妻之实”又没办手续的情况,处理不好既伤面子又伤里子。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个典型案例,专门来理清楚这事儿该咋判。 话说王先生和孙女士是经人介绍认识的,为了结婚王先生给了孙女士20万的彩礼。虽然没去领证,但两人按老规矩办了酒席,一起过日子还生了个女儿。不过这日子过了四年后,两人因为闹矛盾掰了。王先生觉得这彩礼是为了结婚给的,现在婚没结成,自然得把钱拿回来。 其实法律对这种事儿早有明文规定,只要双方没办登记但已经在一起过了一段时间甚至有了孩子,就不能单纯因为没领证就让对方把彩礼全部吐出来。法院得看这钱在这四年里到底用哪儿去了、嫁妆是啥情况、谁对谁错更多点。 这次法院审理的时候重点看了看两人在一起过了多久、有没有生小孩、彩礼都干嘛用了。要是光因为没领证就让女方把这20万全还回去,那对女方太不公平了。毕竟这四年里女方既养孩子又经营家庭,付出很大。而且现在孩子也判给了女方养。 最后法院还是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说了,这个案例明确了一点:只要长时间同居还生了娃,分手的时候要回彩礼的要求法院一般都不会支持。法律既不鼓励骗婚骗钱那种做法,也不让大家把彩礼当成能随便拿回来的投资。既然已经在一起过了这么久建立了家庭共同体,分手后就不能让一方随意撤销之前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