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劳动者年终奖发放问题再度引发社会关注。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最新判决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显示,某互联网科技公司以市场总监老吴(化名)提交退休申请为由,未将其纳入2021年度绩效考核并拒发年终奖。
经两审终审,法院最终判决企业参照上年度标准支付4万元奖金。
案件争议焦点集中在对"离职员工不参与考核"条款的法律效力认定。
法院审理查明,该企业虽在2021年初向全员发送考核通知,但刻意将已提出退休申请的老吴排除在外。
而事实上,该员工不仅完整履行了2021年度工作职责,其退休日期(1月24日)与常规年终奖发放时段仅相差数日。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奖金作为劳动报酬的法定组成部分,其发放标准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本案中,企业既未证明劳动者存在工作过失,也未履行民主协商程序单方制定排除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判决书特别强调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边界问题。
主审法官王静表示,虽然企业有权自主决定奖金发放机制,但"权利的行使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年终奖纠纷的比例达17.3%,较上年上升3.8个百分点,反映出部分企业存在滥用管理权限的倾向。
针对此类争议,劳动法专家建议企业应完善三重机制:一是建立透明的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将工作成果作为核心指标;二是规范民主程序,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制度须经职代会讨论;三是设置合理的发放缓冲期,避免因离职时间差产生权益纠纷。
苏州市劳动仲裁院透露,2023年已推动辖区356家企业修订年终奖发放细则。
从行业影响看,本案判决对新兴科技企业具有警示意义。
随着互联网行业人员流动率持续高位运行(2022年平均达23.7%),如何平衡企业管理效率与劳动者权益保障成为重要课题。
中国社科院劳动社保研究中心指出,类似司法判例将倒逼企业构建更科学的薪酬管理体系,最终实现劳资双赢。
年终奖看似是企业激励安排,实则折射的是对劳动价值的尊重与规则的公正。
对完成全年任务的劳动者而言,退休不是“清零键”,离岗不应成为被排除在考核与分配之外的理由。
以法治方式校准企业管理边界、以制度化方式提升分配透明度,才能让劳动回报更有确定性,让劳动关系在公平与信任中更稳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