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两家医院院长与医保科负责人串通骗保案宣判 五年骗取医保基金55万余元 主犯获刑十年

问题:以医院管理人员为主导的“组织化骗保”侵蚀群众救命钱 通辽市医疗保障局通报中指出,医保基金是群众“看病钱”“救命钱”,任何以医疗服务名义套取基金的行为,直接损害参保群众权益,扰乱医疗保障制度运行秩序。此次被查处案件时间跨度长、作案链条相对完整,涉案人员利用医疗机构管理与经办环节的便利,形成分工协作的骗保模式,具有较强隐蔽性和迷惑性,反映出少数定点医疗机构在基金使用管理上仍存在薄弱环节。 原因:利益驱动叠加内控失守,外部监管线索促成案件突破 通报披露,经查,2018年至2023年4月期间,宋某某作为通辽健安医院院长、通辽健馨中医医院法定代表人及院长,与曾任两院医保科负责人的张某相互勾结,有组织、有计划实施欺诈骗保。其手段包括:以免费给药、免费体检等名义吸引参保人员,甚至通过付费方式收集他人医保卡信息;使用非法获取的参保信息办理虚假住院;雇佣人员充当所谓“医助”,伪造住院病历、治疗记录及医保结算单据,进而向医保基金结算报销。专业机构审计显示,两家医院合计骗取国家医保基金555986.64元。 从深层看,此类案件往往呈现三个共性:一是逐利冲动驱动违法行为“制度化”“流程化”,把医保结算当作牟利通道;二是单位内部权责边界不清、审核机制形同虚设,关键岗位缺乏有效制衡;三是部分从业人员法治意识淡薄,对欺诈骗保的刑事风险认识不足,抱有侥幸心理。此次案件线索来源于国家和自治区医保部门飞行检查移交,医保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查办,体现出跨部门协同对隐蔽违法行为的穿透力。 影响:不仅造成基金损失,更破坏医疗生态与社会信任 表面上看,案件造成医保基金直接损失55万余元;更值得警惕的是其外溢效应。一上,虚假住院、伪造诊疗记录会挤占真实患者的资源与保障额度,削弱医保制度公平性,影响基金可持续运行;另一方面,医疗机构一旦将规范诊疗异化为“编造材料—套取结算”的灰色链条,必然扭曲行业风气,损害医患互信与医疗机构公信力。对地方治理而言,骗保行为还会推高监管成本,迫使医保部门在审核、稽核、检查等环节投入更多资源,影响政策红利更高效地惠及群众。 对策:以“零容忍”强化震慑,以制度建设压缩违法空间 通报显示,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宋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张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万元。此举传递出明确信号:对骗取医保基金、涉嫌犯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追责。 在治理层面,通辽市医疗保障局提出多项要求:一是以案为鉴,推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典型问题立行立改,主动退回违规资金;二是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完善内部医保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政策培训与合规教育,严格规范诊疗与收费行为,堵住从源头“虚构医疗服务”的漏洞;三是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与覆盖面,对违法违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涉嫌犯罪线索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举报,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并按规定兑现奖励,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业内人士指出,针对虚假住院、伪造病历等顽疾,还需更完善“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稽核”闭环管理:对异常高频住院、同质化诊疗、短期集中结算等风险特征加强监测;推动医疗机构内部建立关键岗位轮岗、票据与病历双向核验、处方与项目匹配校验等制度;对屡查屡犯机构依法依规采取协议处理、暂停结算、取消资格等措施,提升违法成本。 前景:监管更精细、协同更紧密,基金安全防线将持续加固 随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监管体系优化,医保基金治理正在从“事后查处”向“全流程治理”深化。通辽此次通报既是对典型案件的公开警示,也为定点机构敲响合规警钟。可以预期,随着飞行检查、部门联动与社会监督的常态化推进,欺诈骗保的隐蔽空间将进一步收缩,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化水平有望持续提升。同时,定点机构也应从“被动应付检查”转向“主动合规经营”,把医保政策要求内化为诊疗管理与财务管理的刚性约束,才能实现行业健康发展与群众获得感的同步提升。

医保基金安全关乎国计民生,每一分钱都寄托着患者的生命希望。从通辽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守住群众的"救命钱"既需要铁腕监管,更离不开医疗行业的自我净化。当法治与技术形成合力,才能让企图染指医保基金者真正望而却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