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费年限互认,这里面有个标准是20年

咱们来聊聊关于医保缴费年限互认的事。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和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前阵子联合发布了一个通告,说要把那个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的有效期给延长了。具体点说,这个政策本来就有的有效期到2028年3月1日,这次就接着给推到了那天。大家伙儿都想知道,这政策延长以后,在那边退休比较合适呢?还有就是,退休地到底是按什么标准来定的?其实这些规则都挺简单。 咱们先把范围理清楚。这个互认主要是在重庆市和成都市这两个地方进行的。只要在这两地工作过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去办医保退休认定的时候,这两地的缴费年限就可以直接互认了。不过这里有个前提,就是这个互认只计算在本地实际交的年份,重叠的部分不能重复算。 接下来聊聊怎么定退休地。这里面有个标准是20年。如果两个地方加起来的实际缴费年限都达到或者超过了20年,那就在这两个城市里面挑一个交的时间最长的地方去办退休认定。如果只有其中一个地方的实际缴费年限达到了规定标准,那就在那个地方办退休手续。要是两个地方都没达到当地标准,但是加起来刚好够20年了,就去那个交的时间最长的城市享受退休医保待遇;要是加起来还不够20年,那就在那个城市把剩下的差额给补上。 还有一种情况是参加的方式不一样。有的是按统账结合方式参保的,这种实际缴费年限全都算数;有的是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的人就不一样了,他们可以选择按照当地规定把差额补上之后再算进去。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现在成都和重庆、德阳、眉山、资阳这些地方之间已经能实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