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现行制度制约护理潜能释放 目前,我国医疗机构的处方开具权限依法主要由注册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行使,护士不具备独立开具处方的法定资格;医疗资源相对充足时,该制度运行平稳。但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慢性病患者持续增加——门诊压力不断上升——医生资源紧张等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 此外,我国护理队伍的能力结构已明显变化。近年来,高学历、高年资护士比例提升,部分专科护士经过系统培训,具备较强的临床判断和处置能力,在工作中承担了更多临床辅助决策任务。然而,现行法律框架尚未为其职能拓展提供明确空间,护理专业能力的深入发挥受到限制。 二、原因:制度滞后于专业发展现实 上述矛盾的核心在于制度更新未能跟上护理专业的发展。一上,护士处方权缺乏清晰的法律依据,职责边界不够明确,发生医疗纠纷时责任认定缺少统一标准;另一方面,专科护士资质认定标准不统一,各地培训质量差异较大,监管机制仍需完善。 此外,社会认知也影响改革推进。长期以来,“医生开药、护士执行”的分工模式根深蒂固,部分患者和医疗机构管理者对护士处方权持谨慎态度,客观上增加了政策落地难度。 三、影响:多方受益但风险管控不可或缺 若改革进行,积极效应将逐步显现。对患者而言,在慢病复诊、肠道准备、伤口换药等常见环节,由专科护士开具延续性或辅助性处方,可减少排队等待,提升就医便利性;对医生而言,将低风险、重复性的处方工作适度分担给专科护士,有助于医生集中精力处理复杂病例,提升诊疗效率;对医疗体系而言,有助于优化医护协作,促进分级诊疗更顺畅落地。 但处方权下放也伴随风险。用药安全、责任划分、监管缺口等问题如处理不当,可能损害患者权益。因此,在扩大护士职能边界的同时建立可执行、可追溯的风险防控体系,是改革成败的关键。 四、对策:分步推进、依法授权、强化监管 针对上述问题,彭军委员提出了系统性改革路径。 在法律层面,建议修订涉及的法律法规,明确专科护士处方权的合法地位,同时厘清护士与医生在处方环节的责任边界,为改革提供制度依据。 在资质认定层面,建议优先选择具备高级职称、临床经验丰富的高学历专科护士作为首批授权对象,建立统一的培训与认证体系,确保持证上岗、能力匹配。 在权限范围层面,建议从外用药品、常规检查申请、治疗申请单等风险相对较低的项目起步,循序渐进扩大授权范围,降低安全隐患。 在推进方式层面,建议在条件成熟的医疗机构先行试点,形成可复制的流程与监管机制后,再逐步推广。 五、前景:国际经验可资借鉴,本土路径有待探索 从国际经验看,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已在不同程度上赋予高级执业护士处方权,并配套建立了较完善的培训、授权与监管制度。实践表明,这有助于提升医疗服务可及性与运行效率。我国在借鉴相关经验时,也需结合自身医疗体制、法律环境与护理教育现状,探索符合国情的实施路径。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是深化医改的重要议题;赋予护士适度处方权既关乎护理职业发展,也有助于提升医疗服务体系的效率与响应能力。改革需要在观念更新的同时,形成清晰的授权边界、统一的标准和严格的监管机制,在保障医疗质量与提升服务效率之间取得平衡。其推进过程也将为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提供新的实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