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30岁的蒋先生,也就是你刚听到的那个叫蒋懿杰的小伙子,为了防止继母争财产,特意把他的婚前房子和儿子的继承权都在法律上给安排明白了。故事还得从他小时候说起。七岁那年爸妈就离婚了,他跟着外婆和妈妈过。后来爸又结婚了,平时也没怎么管过他,两人关系本来就挺僵。就在大学刚毕业那会儿,他爸突然中风卧床不起,那边继母硬是逼着让他掏钱养老费,搞得家里本来就脆弱的关系更难了。 现在蒋先生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当初结婚的那套房,是他结婚前外婆和妈出钱买的婚前财产,那是家里人对他的一片心意。不过老人心里也有疙瘩,怕以后那对前夫妇会来闹。最近外婆听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的讲座,知道了点法律常识,就催着他赶紧去做个遗嘱。蒋先生一听也觉得有道理,毕竟家里的摊子不好收拾。 在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广州荔湾分库那边,志愿者周梦琳和汪祥波接待了蒋先生。他这次是为了给婚前的房产指定由儿子继承,还给母亲找了个身份当遗产管理人。因为之前那些事儿闹得凶,现在他只想给家里留个清静。 广州荔湾分库的项目负责人蒋懿杰觉得这种情况挺常见。他说现在越来越多三十岁左右的人都开始立遗嘱了,主要就是因为大家开始看重财产规划。尤其是那种从小就过得不太顺心的孩子,对原生家庭的财产风险更敏感。 蒋懿杰还特意解释了下《民法典》里的规定:父母、配偶还有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可问题就出在重组家庭里,那些后妈或者后爸要是没写遗嘱就死了,那另一半没准就跑来分家产了。再加上有时候还会出现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这就把继承权弄得特别乱。 蒋先生在遗嘱里给自己妈妈安排了个重要角色当遗产管理人。这样一来就不用直接面对那个继母亲或者那个爹了,由妈妈自己拿主意怎么处置财产。等把房子过户给儿子以后,要是以后真有啥麻烦事儿,妈妈也能出来说话甚至打官司保护权益。 蒋懿杰最后给大家伙儿提了个醒:别太指望法定继承那一套了,还是主动找点专业机构去问一问比较好。而且遗嘱也不是一锤子买卖,家里情况变了还得记得改改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