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法堂和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的首席顾问曹保印在他的视频中提到,河北遵化市最近发生了一件很不寻常的事。《新黄河》在3月16日报道说,当地政府竟然主动跑到法院去起诉市民,这叫“官告民”。 这件事起源于2014年的一个土地出让纠纷,当时遵化市违规把141.47亩规划为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当作商业和住宅用地卖给了一家公司。在这之后,政府还继续违规办各种许可证。这起纠纷经过媒体多次关注后,遵化市政府又在2023年主动提起了民事诉讼。他们想通过这种方式把责任推到市民身上,给自己找个借口。 大家都知道,“民告官”比较常见,“官告民”就很少见了。《新黄河》的报道让公众看到了一件特殊的案子。遵化市政府这次反客为主,试图通过司法途径把行政违法责任转嫁给市民。曹保印说,这样的做法是行不通的。虽然法院可以判决合同无效,解决民事层面的问题,但行政违法的责任是不能通过民事诉讼转移掉的。政府应该主动纠正错误,不能让司法裁判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 遵化市政府在出让土地时就知道那是违规行为。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还有唐山市纪委监委也督促过整改。但从媒体报道看,遵化市政府一直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在2014年问题暴露后,他们只诫勉谈话了三名经办人员;2023年他们虽然议定收回土地,但迟迟没有正式决定;最后他们选择了用民事诉讼来逃避行政责任。这种做法本质上是消极履职、推卸责任的表现。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过,行政机关如果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案公司因为政府违规出让土地遭受了损失,遵化市政府都应该依法核算赔偿费用。 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地方政府缺乏责任意识和纠错机制。国家、省、市各级部门都有指示和要求,但为什么十多年还没有解决呢?因为地方政府存在“重发展轻合规”的倾向,也缺乏有效的监督问责机制。 曹保印强调说,“官告民”这个案子不仅是土地纠纷这么简单,更是对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考验。行政机关不能通过民事诉讼来金蝉脱壳逃避责任。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层层压实责任,上级部门要实地督察落实整改情况;当地政府也需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只有地方政府依法纠正错误行为、弥补企业损失才能真正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总之,“官告民”这个案子提醒我们:行政机关的违法责任不能通过民事诉讼转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