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爽约却悄然涨价仍称充足:湖南消费者维权胜诉获判退一赔三

近年来,一起涉及网络团购的消费纠纷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的一纸判决,为遭遇"低价陷阱"的消费者讨回了公道,也为规范市场秩序提供了司法指引。

案件源于消费者冯女士的亲身经历。

2025年9月,计划前往上海旅游的冯女士通过某生活服务平台,以899元团购价预订了"外滩智选假日酒店城景高级房3天2晚"套餐。

然而在预约入住时,却被告知"无房"。

更令人费解的是,就在被拒当天,该平台显示同款套餐已涨价至1299元且房源充足。

这种明显的价格操作行为引起了冯女士的强烈不满。

经法院审理查明,该案暴露出当前网络消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部分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以低价吸引消费者下单后,再以各种理由拒绝履约,转而以更高价格销售相同服务。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法院判决认为,酒店运营方上海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欺诈行为。

在服务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情况下,商家虚构"无房"事实并擅自提价,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

据此,法院判决酒店方向冯女士支付三倍赔偿款2697元。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同时认定平台方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此案判决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首先,明确了网络团购中商家的合同责任,警示商家不得以"低价引流、临时毁约"的方式损害消费者权益。

其次,厘清了平台责任边界,既要求平台履行审查义务,又避免过度加重平台负担。

第三,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司法案例。

业内专家指出,随着网络消费的普及,类似纠纷呈上升趋势。

消费者在遭遇"砍单"等违约行为时,应当及时保存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和沟通记录等证据,依法主张"退一赔三"的法定赔偿。

同时,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督,建立健全信用惩戒机制。

从长远来看,此案判决将产生积极影响。

一方面有助于净化网络消费环境,促使商家诚信经营;另一方面也提醒平台方完善审核机制,切实履行平台责任。

只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构建健康有序的网络消费生态。

网络团购的生命力来自信任,信任的底座是契约与诚信。

对已成立的交易“说取消就取消”、对已锁定的价格“暗中再加码”,看似是短期算计,实则透支的是企业口碑与行业未来。

此次判决以清晰的规则回应社会关切,也提示各方:让每一笔线上交易都经得起检验,才能让消费更安心、市场更有序、增长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