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提示警惕社交平台非法售卖烟花爆竹 多地查处涉案人员获刑

近日,应急管理部通过官方渠道提醒公众,通过社交媒体发布烟花爆竹售卖信息并承诺送货上门、快递发货等行为已构成违法。记者梳理发现,自去年12月以来,全国多地警方已公布查处此类案件的情况,涉及人员众多,部分违法者已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 烟花爆竹经营乱象屡禁不止,反映出某些群体对对应的法律规定的认识不足。上海青浦警方去年12月下旬发现嫌疑人汤某在微信群内公然兜售烟花爆竹,随即展开调查。经查,汤某在未取得任何售卖资质的情况下,从外省市大批量购入烟花爆竹并存放于偏僻仓库,随后通过微信群加价销售,涉案金额达16万余元。目前,警方已对汤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江西抚州居民邱某的情况同样触目惊心。其在朋友圈发布"专业售卖各类烟花爆竹,支持送货上门"广告后,民警在其家中闲置仓库查获28箱各类烟花爆竹。邱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这些案例表明,即便尚未完成交易,仅凭发布广告和存储行为本身就已触犯法律底线。 司法实践中,因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在少数。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去年12月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该县妇幼保健院护士杨某分两次购进总价近10万元的烟花爆竹,未办理任何许可证便将其存放在自家老房子和母亲家中,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零售。警方在两处地点共扣押烟花177箱,含烟火药量超过209公斤。令人警觉的是,这些烟花爆竹存放地点周围均为居民住宅,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爆燃,后果将极其严重。公诉机关最终以危险作业罪追究杨某刑事责任,法院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在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另一起案件中,王某无证购进4万余元的烟花爆竹,通过网络宣传销售并获利4000余元。经应急管理部门鉴定,其储存区域"存在燃烧、爆炸风险,一旦发生燃烧、爆炸,均可造成人员伤亡,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法院最终以危险作业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追缴其违法所得。 从法律层面看,我国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均实行严格的许可证制度。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旭东指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要求零售经营者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等内容。即便获得许可证的正规经营者,其销售活动也必须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不得突破许可限制。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烟花爆竹的送货环节已成为违法"高发地"。通过快递、物流或上门配送等方式运输烟花爆竹,需要获得危险品运输许可,普通个人和未获相应资质的商户绝不能从事此类活动。这种送货承诺往往成为警方重点打击的对象,也是认定非法经营的重要证据。 同样值得重视的是,购买者本身也面临不容忽视的法律风险。明知是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或者从未取得许可的个人手中购买,购买者可能被认定为参与非法经营活动,甚至在运输、储存过程中面临被追究责任的风险。此外,转发售卖信息的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帮助传播违法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节日庆祝不能以安全为代价。这轮整治行动既反映了法治威严,也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新案例。只有让绚烂烟花与法治文明相得益彰,才能真正守护万家平安。(全文共计9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