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凭借规模化、标准化优势迅速扩张,成为食品流通领域的重要模式。
然而,部分企业总部在快速扩张过程中忽视管理责任,存在“只收费、不担责”“重规模、轻安全”等问题,导致食品安全隐患频发。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副司长李祥章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此次出台的《规定》正是针对此类问题,旨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食品安全管理向精细化、系统化方向发展。
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向更加精细化、系统化方向发展。
食品安全没有"甩手掌柜",企业总部必须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通过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强化违法处罚,我们正在构建一个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障网络。
这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为诚信守法的企业创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人民群众的"舌尖上的安全"将得到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