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融领域“黑灰产”借助信息不对称和部分环节管理漏洞,衍生出以骗贷、敲诈、合同诈骗等为核心的多类型违法犯罪。
公安部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集中呈现了从“包装资质—对接机构—资金套取—利益分赃”的黑色链条,以及以“维权”“代理”为幌子对金融机构、催收公司实施施压牟利的变形套路,释放出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的明确信号。
问题:从“个案”向“产业链”演变的多发态势更需警惕。
通报案例中,有的团伙瞄准涉农政策性贷款,组织所谓“白户”人员虚构种植大棚、市场摊位等项目,虚增交易流水,借助银行相关贷款产品规模化套取资金;有的以“低风险、高回报”为诱饵,诱导征信相对干净的人充当“背债人”,再配套伪造营业执照、财务报表、房产证等材料骗取贷款;还有的勾连个别从业人员,利用内控薄弱环节办理借名贷款、抵押贷款,涉案金额动辄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
与此同时,“反催收”领域出现新的违法形态——以代理协商为名,恶意投诉、捏造违规情节,对银行及催收机构实施持续施压,并借机敲诈牟利。
保险领域也出现以“退保返佣”为抓手的合同诈骗,通过挂名业务员、虚假投保等方式骗取返佣。
多类案件共同指向一个特点:人员分工细、流程标准化、跨区域活动频繁,已非简单的单点违法,而是可复制、可扩张的牟利模式。
原因:利益驱动叠加治理缝隙,催生“包装—套现—洗转”的灰黑链条。
一是部分群体金融知识薄弱、风险意识不足,对“快速放款”“免债减免”“高返利”等话术缺乏辨别力,容易被诱导参与违法甚至沦为工具人。
二是个别机构在客户准入、贷前尽调、贷后资金流向监测等环节存在短板,对流水、资产证明、经营真实性等要素核验不够严格,为伪造材料、虚构交易留下空间。
三是少数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缺失,内外勾结成为突破口,使“中介—商户—内鬼”共同完成骗贷闭环。
四是信息被非法获取与倒卖,精准锁定信用卡欠款人、潜在借款人等特定对象,使“反催收”“代办贷款”等更具针对性与隐蔽性。
五是部分投诉渠道被恶意利用,形成“以投诉为杠杆、以舆情为压力”的敲诈路径,扰乱正常金融秩序。
影响:侵蚀金融安全底座,放大社会信用风险与治理成本。
此类犯罪直接造成金融机构资产损失,挤占正常融资资源,推高风控成本;更深层的危害在于扭曲信用体系,制造虚假交易、虚假经营与虚假资产,破坏市场真实信号。
部分“背债人”“白户”被卷入后,个人信用受损、纠纷频发,易引发连锁性社会问题。
恶意投诉型“反催收”还会干扰监管资源配置,影响依法合规催收的正常开展,削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公信力。
若任其蔓延,风险可能由个体违约演变为区域性、行业性隐患,甚至形成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交织的复合型风险。
对策:依法严打与源头治理并重,形成“打、防、管、控”闭环。
公安机关持续强化对金融“黑灰产”的专项打击,突出对组织者、骨干成员以及提供关键帮助的中介、商户、技术支持人员的全链条追责,同时依法查处勾连作案的“内鬼”,以案例震慑促行业自净。
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完善授信尽调与反欺诈模型,强化对流水异常、集中申请、同质化材料、短期频繁退保等风险信号的识别;对涉农、购车、经营贷等易被利用的产品,建立更细化的场景核验与资金用途跟踪机制。
监管部门可推动投诉受理与核查机制优化,既保障正当维权通道畅通,也要防止“职业投诉”“恶意投诉”异化为牟利工具。
与此同时,应加大对公众的风险提示与普法宣传,明确“背债”“刷流水”“包装资料”“代理反催收”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金融消费者通过依法合规途径解决债务纠纷。
对信息泄露、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等上游违法链条,同样要加强打击与合规整改,切断精准获客的黑色来源。
前景:综合治理将成为常态,技术与制度协同提升防线韧性。
随着打击力度加大、跨部门数据协查与风险联防机制完善,金融“黑灰产”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被压缩。
但也要看到,犯罪手法可能向更隐蔽的线上化、平台化方向迁移,呈现“分散接单、异地操作、快速转移”的特征。
下一步,推动银行、保险、支付、征信及互联网平台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加强风险信息共享,提升对团伙化、链条化作案的早期识别能力,将有助于把风险化解在贷前与交易前端。
以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覆盖真实需求、以更透明的规则回应合理诉求,也将从根本上减少“黑灰产”滋生土壤。
金融"黑灰产"犯罪的集中通报,既是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有力震慑,也为社会各界敲响了警钟。
在金融创新不断发展的今天,只有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形成合力,才能有效遏制此类犯罪的蔓延,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这场没有硝烟的金融安全保卫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持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