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追授两名森林火灾扑救英雄烈士称号 肇事村民获刑引防火警示

云南省人民政府官网于近日发布批复文件,正式确认汪国辉、刘朝友两位同志为烈士。

这是对两位在扑救森林火灾中以身殉职者的最高褒扬,也是国家对基层扑火力量牺牲奉献的庄严回应。

一、英勇牺牲,以命护林 2025年3月25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锦屏镇境内突发森林火灾,火情迅速蔓延。

接报后,当地迅速组织力量投入扑救,汪国辉、刘朝友两名地方扑火人员奋勇参与其中。

在扑救过程中,二人不幸遇难,以生命践行了守护山林、保护家园的职责担当。

经过44名扑火人员的全力奋战,明火于当日17时30分被全部扑灭。

此次火灾过火面积达29.3公顷,历时数小时,代价沉重。

二、程序严谨,褒扬有据 根据批复文件,汪国辉、刘朝友二人于2025年11月3日由云南省人民政府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相关规定正式评定为烈士,并于2026年1月26日通过退役军人事务部复核确认。

这一程序的完整履行,体现了国家对烈士评定工作的严肃态度与制度保障。

批复同时要求,文山州人民政府须依规做好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工作,切实保障牺牲人员家庭的合法权益,让英雄家属感受到国家的关怀与温暖。

今年春节期间,丘北县委书记王树忠专程赴锦屏镇,登门看望慰问汪国辉、刘朝友两位烈士的家属,代表党委政府表达深切哀思与诚挚慰问。

三、火灾成因,警示深刻 据昆明市应急管理局此前发布的云南森林草原火灾警示教育片披露,此次火灾系人为失火所致。

2025年3月25日13时许,丘北县锦屏镇古岩社区凉水井村一名69岁村民熊某,在松树脚乘凉休息期间吸食旱烟,事后将燃烧残余物随意丢弃,未采取任何防火措施,由此引发山火。

这一细节令人痛惜。

一个漫不经心的举动,酿成了29.3公顷山林的焚毁,更夺去了两条鲜活的生命。

肇事者熊某因触犯失火罪,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

法律的惩处虽已到位,但生命的代价无可挽回。

四、制度保障,责任落实 此次烈士评定工作的顺利推进,折射出我国在基层应急救援人员权益保障方面的制度进步。

长期以来,参与森林火灾扑救的地方人员多为基层干部、村民及志愿者,其牺牲后的认定与抚恤程序能否及时、规范推进,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与人心向背。

此次从牺牲到烈士评定、再到退役军人事务部复核,整个流程依法有序完成,体现了相关部门对这一群体的高度重视。

与此同时,地方党委政府主动登门慰问烈士家属,亦是将制度关怀转化为具体行动的有力体现。

五、防火意识,亟待强化 从更宏观的视角审视,此次火灾暴露出农村地区森林防火意识薄弱、用火行为缺乏规范管理等深层问题。

在干旱季节、高火险时段,一个随意丢弃的烟头足以引发难以控制的山火,这绝非个案。

近年来,云南省持续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推进防火责任体系建设,但基层末梢的防火意识提升仍需久久为功。

如何将防火知识真正送入千家万户,如何在农村地区形成全民参与的防火自觉,是摆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面前的现实课题。

对英雄最好的纪念,是让悲剧不再重演。

汪国辉、刘朝友用生命守护山林的壮举,应转化为全社会共同遵守防火规范、共同维护生态安全的行动自觉。

唯有把火源管控做在前、把风险治理抓到底、把救援安全放在首位,才能以更稳固的制度与更严密的防线,守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绿色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