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在教育整顿活动中,将建章立制作为主要抓手,力求让制度落地生根。中共中央在新时代赋予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的责任和要求。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作为指引,制定了61项具体制度,覆盖了政治建设、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等多个领域。 这一阶段,省检察院党组把各项任务细化成6个维度的“任务书”,即政治监督体系、法律监督、内部监督制约、司法责任落实、队伍教育管理和能力素质提升。每个维度都有专门的机制来保障,形成了一张严密的治理网。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调研实际情况,从多个方面精准施策。针对1997年以来的376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淘汰旧规定、补充新规定,确保新旧制度之间的无缝衔接。 为了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省检察院多次组织高层讨论。省检察院先后召开了10次党组会议和3次检察委员会会议来审议这些机制;厅级干部也领题带队深入一线进行实地调研。他们不是简单地把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而是把它转化为操作手册,让每一项规定都能在实践中发挥作用。 为了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省检察院将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把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评查和检察官业绩考评中去。对于那些执行不到位或者打折的情况严肃处理。 这个阶段通过多种手段编织了一张严密的“制度矩阵”,不仅与司法为民相结合——比如出台了关于检察听证的意见让群众看得见公平正义;还与司法责任相衔接——比如规定检察官在办案中落实责任的规定推动谁办案谁负责;更注重与制度清理相统筹——清理1997年以来的所有规章制度确保新旧并轨。 江西检察的做法就是通过这种系统性思维和整体谋划来推动工作的发展。下一步还会召开专门推进会推动制度落地生效并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