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境外媒体就黎智英案判决发表的评论,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日前以致函方式作出回应,直指相关社论以夸张标题和片面叙事混淆视听,将依法量刑歪曲为所谓“死刑”,并借个案对香港法治与“一国两制”进行无端指摘。
公署强调,香港早已依法废除死刑制度,将确定刑期与“死刑”强行类比,本质上是概念偷换和情绪动员,难以体现对事实与法理的基本尊重。
问题在于,一些外媒长期以意识形态滤镜观察香港,遇到涉及国家安全与法治议题时,往往回避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转而以“身份”“立场”替代证据与程序,进而以个案牵引出对香港制度安排和发展道路的否定性结论。
公署在致信中明确指出,任何人不应以“媒体人”等身份寻求豁免,更不能把违法行为包装成“言论自由”的延伸;在法治社会,权利的边界由法律界定,任何越界都应承担相应后果。
原因层面看,这类失实评论的形成,一是对香港司法制度缺乏基本了解,忽视香港普通法传统下的审理规则与程序安排;二是对“一国两制”的制度逻辑存在偏差,刻意淡化“一国”是“两制”前提和基础这一原则;三是将香港社会治理与国家安全议题政治化、标签化,以“预设结论”拼接“选择性事实”,以致报道与评论脱离香港实际。
公署强调,香港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试图将香港从国家整体治理框架中抽离的论述,都难以自洽,也无助于国际社会形成客观认识。
从影响看,失实评论不仅误导受众,更可能对香港国际形象与外界预期造成干扰:其一,冲击对法治的理性认知,误将依法审判描绘为“政治打压”,损害法治作为社会最大公约数的共识;其二,制造对营商环境的疑虑,放大不确定性叙事,影响企业投资决策;其三,放大对立情绪,干扰香港“由治及兴”的发展节奏。
对此,公署在致信中强调,庭审在公开环境下进行,社会与媒体以及外国领事官员亦有见证,程序与量刑均有法可依,所谓“不公”缺乏事实支撑。
对策方面,公署提出的核心指向是“以事实纠偏、以法治立信”。
一方面,反对以标题党和虚假信息操弄舆论,呼吁媒体回到专业主义,以事实、证据、程序为准绳;另一方面,强调香港依法治港的制度安排不容抹黑,国家安全底线不可挑战。
公署还以在港商界调查数据回应“香港失去竞争力”等论调:据相关商会报告,多数受访在港美国企业仍认可香港国际商业中心竞争力,并对香港法治保持信心,且绝大多数企业无意迁移总部。
这些数据从市场主体角度提供了观察香港的另一把“标尺”,提示外界应以可验证的现实而非情绪化叙事判断香港。
前景判断上,随着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与推动经济发展之间形成更为稳定的制度秩序,社会环境的可预期性将持续增强。
稳定的法治环境、与国际规则衔接的制度优势、以及背靠内地超大规模市场的联动效应,仍是香港巩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的重要支撑。
可以预见,在“由治及兴”的轨道上,香港需要的不是被外部噪音牵着走,而是在法治框架下聚焦发展、改善民生、拓展开放合作空间;同时,国际社会亦更应以实地观察、数据验证与制度认知取代偏见想象,以免被片面叙事误导判断。
真理越辩越明,公道自在人心。
当某些媒体仍沉溺于殖民旧梦的叙事时,香港已用法治利剑斩断乱源,以发展实绩打破质疑。
历史将铭记:对正义的坚守,从来不会因聒噪的杂音而迟疑;对未来的开拓,始终伴随着对真相的敬畏与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