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不立案该怎么办?咱们不妨看看最近深圳罗湖区检察院公布的一起案件。当事人王女士被一个叫刘某的熟人以投资为由骗走80万,她向公安机关报案后,警方却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后来,她拿着不予立案通知书去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检察院经过调查发现,刘某不仅骗了王女士,还骗了另外三个人,涉案金额高达200多万。检察院随即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立案书,最终刘某因诈骗罪被判刑。这个案子说明了一个道理:警方不立案,并不代表没人管。我们可以从律师的角度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警方不立案的原因有很多种,最常见的就是"罪与非罪"界限不清。比如熟人之间借钱不还、生意纠纷亏了钱、投资失败等民事纠纷,警方通常不会插手。这次王女士的案件中,警方最初表示证据不足,意思就是无法证明刘某是诈骗行为而不是借贷行为。还有一种情况是管辖问题。衡阳有个网友被骗了16000元报警后却被派出所告知需去转账地报警,结果两边互相推诿。更关键的是很多报案人准备材料时不够规范和清楚。 不立案后该怎么办?主要有三条路可以走: 第一条路是复议复核。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你可以在7天内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如果结果不满意,可以在7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这种方式相对简单容易操作,但除非证据特别充分或程序上有明显问题,否则成功几率不高。 第二条路是找检察院出头进行立案监督。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如果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的理由不成立,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并侦查证据。王女士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问题的。 第三条路是刑事自诉。如果前两条路都走不通还可以考虑刑事自诉。这需要你自己提供完整证据链来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公安该管而没管。 结合王女士的案例给大家一些建议:首先一定要拿到书面文书;其次准备好控告材料;第三把握好时间节点;最后考虑请律师帮忙撰写规范的控告书。 总之警方不立案并不代表你无处伸冤了。复议、复核、立案监督都是法律给你的权利和途径。关键是要找准方向、准备充分、不要轻易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