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部署检察工作 严厉打击经济金融犯罪 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明确提出,要把法治力量充分运用到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各个环节,其中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严惩经济犯罪成为当前检察工作的重点任务;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在多个领域。在战略资源领域,走私出口战略矿产等违法犯罪活动威胁国家战略利益;在金融领域,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地下钱庄、虚拟币洗钱等犯罪形式多样,金融"黑灰产"链条复杂;在资本市场领域,财务造假、市场操纵等证券犯罪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如不及时有效遏制,将严重影响经济金融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为此,最高检提出了系统的应对举措。在金融领域,要会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依法治理非法中介乱象,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全链条打击金融"黑灰产",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突出惩治利用地下钱庄、虚拟币洗钱等犯罪,确保金融系统稳健运行。在资本市场领域,要会同中国证监会深化法治建设,完善证券检察派驻工作机制,从严惩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这些举措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化打击格局。 此外,最高检强调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方针,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这反映出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更要为合法经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最高检要求协同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着重监督纠正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推动标本兼治。这若干举措旨在消除企业的后顾之忧,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 在强化新质生产力司法保障上,最高检提出要把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重点,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这反映了检察机关对国家发展战略的主动对接。具体而言,要着力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对涉人工智能、具身智能、数据知识产权等前沿司法问题的研究指导,依法保护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同时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监督,协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促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这些措施既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又防止知识产权制度被滥用,形成了保护与规范的有机统一。 最高检还强调要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依法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这表明检察机关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一体化上的重要作用。通过依法打击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可以更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生产要素流动,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向纵深推进。 具体工作机制上,最高检要求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持续加强专业化建设,完善"一案四查"办案机制,提升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能力水平。这表明检察机关在提升专业能力、创新工作方式上的不断探索。

从打击传统经济犯罪到构建新兴领域规则,检察机关的拓展反映了法治与经济发展的协同。在"严监管"与"促发展"之间,司法力量既要守护金融安全,也要培育创新生态。这种兼具力度与包容性的治理思路,正是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