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依法对15岁涉盗未成年人执行行政拘留 新规破解"未成年免罚"困局

在旧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框架下,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使违反治安管理,也不会被执行拘留。这项规定的初衷是保护未成年人,但在实际执行中却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后果。一些违法未成年人因为知道自己"年纪小"而肆无忌惮,甚至成为某些犯罪分子利用的工具。 天津市公安部门近日披露的案件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2026年1月某日凌晨,15岁的李明与17岁的张军从外省窜至天津,撬砸10余辆豪华汽车玻璃,以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窃得项链、现金等贵重财物。这不是一起简单的青少年违法案件,而是具有明显的组织性、跨区域性和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活动。受害群众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社会秩序受到破坏。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既需要关爱,更需要边界与规则。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置,是对公共利益的负责,也是对未成年人未来的负责。把"护"与"管"统一起来,把"惩"与"救"衔接起来,才能让法治成为最坚实的底线,让教育成为最温和的力量,推动更多孩子走回正轨、走向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