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非法采矿获刑一年二个月

罗德红,1971年生,湖北十堰人,之前因非法采矿获刑。2022年1月被警方刑拘,他的案件经历了一审、二审,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还得追缴33万余元非法所得。罗德红对此判决不服,出狱后继续申诉。2025年9月,湖北省高院受理其申诉并指令十堰中院重新审理。今年3月16日至18日,这个案子在十堰郧西县法院重审,一共开了三天庭,法院还没当庭宣判。检方在这次重审中新增了指控内容,声称罗德红在2016年6月到2018年11月期间,除了销售原来认定的33万余元砂石外,还非法销售了约1.8万立方米的砂石料,金额约95万元。罗德红的辩护律师表示,罗德红是在当地政府的指示下迁址建设采矿的,并没有侵害国家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他的所有企业早在2015年就符合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条件,但当地国土局两次请示县政府解决这个问题都没能办成。2011年4月到2014年4月,郧西县香李铺砂石场是有开采期限的。罗德红和哥哥罗德恒从他人手中承包了该砂石场的经营权,承包费每年25万元。2013年10月,因为市政府要对高速路沿线裸露山体进行复绿行动,包括香李铺砂石场在内的多个矿场都要停下来复绿。罗德红和哥哥罗德恒配合了政府的工作,他们放弃了赔偿并跟着县领导考察选址,最后在香口乡仓房村大沟区域建新厂。为了修路搞基础建设前期投入很大,但相关手续一直没办下来。直到2018年11月采矿许可证才办下来。之后又办了安全生产许可证。2025年3月21日,湖北省高院受理其申诉并立案复查。2025年5月28日凌晨,罗德红再次被警方带走;同年9月20日,湖北省高院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随后十堰中院作出裁定撤销原一审和二审判决,把这个案子发回郧西县法院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