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29日召开的质量强国建设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时期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取得明显进展。质量发展局局长顾绍平介绍,五年来全国共实施汽车召回1074次,涉及车辆3803.52万辆;消费品召回4190次,涉及产品4040.19万件。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健全,消费者权益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产品质量源头治理上,监管部门推出多项举措。目前对14类27种工业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将移动电源、电动自行车头盔等15种高风险产品纳入强制性认证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覆盖17大类106种产品,产品准入体系继续完善。针对充电宝等网售热门产品,监管部门推进认证标志试点改革,对10种重点网售产品开展赋码核验试点,从技术层面增强产品可追溯性。同时开展备案认证规则专项治理,清退低质认证规则近2万项,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 质量工作的宏观政策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党中央、国务院首次印发中长期质量工作纲领性文件《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为质量强国建设提供行动指引。经党中央同意,国务院调整设立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扩展至33个,形成跨部门联合推进格局。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纲要落实工作,推动《产品质量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加快健全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质量工作体系。 企业和产业层面,质量提升行动进行。首批34家企业纳入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培育库,质量强链十大标志性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国1500个城市实施质量强县战略,169个城市开展质量特色实践活动。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累计帮扶企业12万余家。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帮助8.5万余家企业培育质量管理人才约13.8万人,参与企业平均年营收增长约10%,利润率提升约8%,质量成本下降约6%,实现质量与效益同步改善。 从宏观数据看,我国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保持向好态势。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提升至85.86。全国生活性服务质量满意度提高到81.33,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1.62,均保持在满意区间,反映出群众对质量工作的认可度持续提升。 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监管部门启动首批质量标准实验室遴选培育,在14个地方开展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试点。五年来制修订国家标准1.3万项,国家标准总数达4.8万项。建立国家计量基准219项,获得国际承认的校准与测量能力2010项;“十四五”期间发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652项,较“十三五”增长18%。全国有效认证证书达442万张,获证组织突破110万家,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5.3万余家;83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加入国际电工委员会合格评定体系,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 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上,监管部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强部门协同,持续开展“剑网”“昆仑”“铁拳”等专项行动,加大对侵权假冒的打击力度,消费者安全感提高。
质量既是发展的基础,也是安全的底线。五年来召回数据的增加,并不等同于风险上升,更反映出制度更完善、发现更及时、处置更有力。面向未来,只有把质量治理前移到设计研发、生产制造、流通消费等全链条,以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制度为支撑,以协同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才能让“质量强国”转化为更直观的安全感和更扎实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