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法院以家庭教育指导贯穿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促父母尽责护航成长

12月26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系统梳理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四年来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情况。

数据显示,该院已将家庭教育指导全面融入案件审理全过程,通过司法手段引导监护人依法履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法律屏障。

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往往成为矛盾焦点。

部分当事人因情感对立,要么相互推诿抚养责任,要么将子女作为博弈筹码。

栖霞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这类案件背后折射出监护人家庭教育观念偏差、履责意识淡薄等深层次问题,若不及时干预纠正,将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针对监护失责现象,栖霞法院构建起全流程家庭教育指导机制。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即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监护职责,提示其正确处理矛盾纠纷。

审理过程中,法院根据监护人失职程度,分级分类开展针对性指导。

案件审结后,法院通过回访跟踪指导效果,确保未成年人权益得到持续保障。

对拒不履行家庭教育指导令的监护人,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彰显司法刚性。

为提升指导专业性,栖霞法院联合区教育局、区妇联成立"小红枫"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组建起由法学专家、教育学者、资深教师、心理咨询师等组成的专业团队。

这一创新机制将司法审判与教育引导、心理疏导有机结合,为化解家庭教育难题提供多元支持。

在一起典型案例中,离婚后的夫妻双方互相推诿抚养责任。

父亲以收入降低、身体欠佳为由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母亲则称经济困难、孩子难管教而拒绝接受。

承办法官敏锐察觉双方存在畏难情绪和错误认知,随即启动家庭教育指导程序。

工作站心理专家通过专业疏导,帮助双方认识到推卸责任对孩子成长的不利影响,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

后续回访显示,孩子不良行为习惯明显改善,母子关系和谐融洽。

另一起案件中,夫妻因生育二胎问题产生矛盾,双方在子女教育理念上各执一词,均指责对方存在问题。

妻子认为丈夫重男轻女且有暴力倾向,丈夫则批评妻子教育方式过于严苛。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双方育儿观念均存在偏差,遂对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强调不能因离婚而切断与子女的情感联系,更不能以不直接抚养为由逃避监护责任。

经过指导,双方认识到自身问题,最终服从法院判决。

栖霞法院的实践表明,将家庭教育指导嵌入司法审判,能够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因监护失责引发的未成年人权益受损问题。

这一机制不仅解决了个案纠纷,更通过教育引导提升了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为未成年人营造了更加健康的成长环境。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子女抚养问题既关乎个体命运,更牵系民族未来。

南京法院的实践启示我们,化解离异家庭子女抚养困境,既需要法律划定底线,更需要教育唤醒良知。

当司法裁判的理性光芒与家庭教育的温暖力量交汇,我们方能真正构筑起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立体防线。

这不仅是法治进步的体现,更是文明社会应有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