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淄博张店的孙女士找鲁中晨报反映了一个让人头疼的事儿。眼看着3·15快到了,预付式消费这块儿的纠纷又开始被大伙儿盯着看。她说她是高青御泉汤温泉度假村的老顾客了,之前在那儿办过两次年卡,以前都是从激活那天起算有效期。可这次她在2024年12月又办了两张年卡,家里有点事儿一直没顾上激活。结果到了2026年1月她想问问能不能用了,商家却说暂时开通不了。经过好几次来回拉扯,商家也只是答应按季度卡来用,有效期给掐到了2026年1月到5月,以后能不能接着用还得再请示。 记者看了看她那张年卡上写的使用说明:“激活后当天生效”,“不与店内其他优惠同享”,还有个“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孙女士特别气不过,说自己掏的是全年的钱,卡都没激活没花一分钱呢,商家就得按说好的给一年的服务,要不就直接退钱退款。 3月2日上午,记者打电话去高青御泉汤温泉度假村核实情况。那边值班的人解释说,度假村打算在2026年6月1日到8月31日这阵子停工,去把场馆给升级改造一下。现在正在想办法找高青其他搞温泉的场子协调一下,好让老客户接着有地方泡温泉。工作人员还特意叮嘱孙女士赶紧去登记激活。 淄博开发光华法律服务所的邱杨军律师说,那个“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太不公平了。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这种排除消费者权利、减轻商家责任的格式条款本来就没啥法律效力。 消费者买年卡其实就跟签了服务合同一样。钱付了卡还没激活、服务也没开始用呢,商家因为装修没法按约给满一年的服务了,这就属于违约了。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履行原来的约定,或者解除合同把钱全退回来。 鲁中晨报最后提醒大家一句:办这种预付费卡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有效期、激活的规矩和退费的条件,把付款凭证和聊天记录都留好。要是碰到商家随便改服务规则、设不合理门槛的时候,直接去找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