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农民工受伤索赔:法院为何坚持判误工费?其实故事得从2021年秋天说起

65岁农民工受伤索赔:法院为何坚持判误工费? 其实故事得从2021年秋天说起。那天下午,王某开着一辆电动三轮车刚拐进村口,“啪”一下就撞上了张某开的小型普通客车。这次意外让王某被送进医院躺了好几个月。经过检查发现他颈椎骨折、脑震荡、颧弓骨折,诊断书上的这些字眼一下子把这个65岁的老人推进了困境。交警判下来是王某主责、张某次责,不过张某的车只投了交强险,赔不了太多钱。出院后,王某直接把张某和保险公司告到了法庭上,要求他们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和鉴定费等等一共3.6万多。 保险公司一听就开始扯皮,张口就说:“王某已经满60周岁了,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误工费我们不认可。” 但王某可不是吃素的,立马甩出了村里开的证明:他一直在家做建筑活儿,每年收入有3万元左右,是家里的顶梁柱呢。最重要的是,他没领过养老保险,一直靠干建筑活养家糊口。 一审的时候法官也没惯着保险公司的臭毛病。法官觉得保险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王某丧失了劳动能力,反倒是村里的证明和之前的干活记录凑在一起,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这就足以说明王某在出事前能干力气活也能赚钱。 法官还特地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告诉他们误工费是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算的,根本没有规定说年龄到了60岁就不能赔误工费了。 最后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一共3.2万多。 保险公司不服气又上诉了,结果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还是维持原判。 这个案子其实告诉我们几点道理:法律并不设“老年就业禁区”,只要你真的干活挣钱了就可以要误工费;证据是关键,像王某那样把村里的证明、干活记录和银行流水凑齐就很有说服力;法官判的时候也不会死板地算“实际减少”的钱,会综合考虑情况;最后支持老年人继续工作也是件好事儿,对大家都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