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涉企执法司法环节的“痛点”仍较集中。当前,一些地方和领域涉企行政执法司法活动中,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四乱”现象;个别地区出现违规异地执法、以罚代管,甚至带有趋利性执法的倾向;在财产处置环节,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超权限或超范围采取强制措施等问题仍有发生;在信用治理上,失信惩戒措施适用不当、失信信息删除不及时,容易损害企业信用评价,进而影响融资、招投标、市场合作和正常经营。同时,部分已生效裁判或行政决定如确有错误,也可能持续影响企业合法权益,增加经营不确定性。 原因——制度边界、治理方式与利益驱动交织叠加。这些问题既与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标准把握不一、程序意识不强等能力因素有关,也与个别地方收支压力、处罚压力下出现的行为偏差对应的;部分领域数据共享不足、跨部门协同不畅,导致对企业信用信息以及查封扣押等措施的适用、变更与解除缺少闭环管理;同时,市场主体数量大、业态变化快,传统监督在发现线索、复盘链条、纠正偏差上面临挑战,也推动监督从个案纠错向类案治理、系统治理延伸。 影响——对企业预期和市场秩序具有“放大效应”。涉企执法司法不规范,表面是个案问题,但会通过资金链、供应链和信用链扩散:不当查扣冻影响现金流周转和生产组织,信用惩戒不当抬高融资成本、增加交易摩擦,违规异地执法则可能推高企业跨区域经营风险,进而削弱投资信心和创新意愿。规范、公平、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是稳定市场预期的重要基础,也是建设统一大市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支撑。 对策——以行政检察监督“靶向发力”促规范、保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和最高检部署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持续加大涉企行政案件监督力度。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500余件,涉案金额6.4亿余元,通过监督纠正、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解决企业反映集中的问题。 一是聚焦关键环节,强化精准纠治。围绕“四乱”、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不当适用失信惩戒措施、生效裁判确有错误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重点,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监督,推动纠正不当执法司法行为,依法保障企业合法财产权和经营权。 二是突出系统治理,推动从“办案”到“治源”。在办理个案的同时,行政检察部门注重梳理类案共性问题,推动完善执法标准、细化程序规范,健全财产处置和信用信息管理的闭环机制,提升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强化可纠错性。 三是强化科技赋能,提升发现线索与监督效率。围绕涉企信用体系建设、不动产查封等重点领域,行政检察部门推广浙江温州、江苏苏州等地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据比对、风险预警、线索筛查,推动解决因信用惩戒适用不当、失信信息删除不及时导致企业信用受损、经营受阻等问题,使监督更及时、更精准、更具前置性。 前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将向“更规范、更协同、更可预期”深化。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专项行动与常态监督衔接推进,行政执法司法边界将继续清晰,跨区域执法有望更规范;信用治理与财产强制措施的适用也将更加注重比例原则、程序正当和及时救济。下一步,推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与市场监管、信用管理等部门建立更顺畅的数据共享与协同治理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常态化监督,同时完善企业权利救济渠道和合规指引,有助于把“个案纠偏”的成果转化为“制度长效”的机制,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发展环境。
法治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检察机关通过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既纠正涉企执法中的不规范现象,也推动形成依法行政、规范用权的导向,深入强化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随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推广应用和监督机制的完善,检察机关将在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